生日派对点了150瓶香槟,却没钱结账

上海95后“名媛”吃霸王餐被诉

上海法治报 2020年11月06日

  □记者  胡蝶飞  通讯员  顾家奇

本报讯  “我和三个朋友点了瓶路易十三,还有150瓶爱恋香槟,玩到凌晨5点,大概消费了十多万元。”面对检察官询问,“95后”石某讲述了今年5月20号晚在静安区某家KTV借“生日”之名举办派对狂欢的经过。然而,散场后她竟拒付任何费用,在吧台上演了一出吃“霸王餐”的戏码。近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诈骗罪对石某提起公诉。

今年5月21日,静安区某KTV负责人陶某向警方报案,称一女子石某以办生日派的名义在店内消费了1瓶单价49800元的路易十三洋酒和150瓶单价398元的香槟,算上其他消费,共计121775元。在派对上享用完高档洋酒和生日蛋糕后,石某带着三名女子将上百瓶香槟全部喷洒在KTV包厢内。根据陶某介绍,石某是KTV的常客,在派对前还打电话提前预定了酒水和包厢布置,但是在事后却拒绝支付任何费用。

“她一直说她有钱,但我让她买单,她就是不买。”“她说她哥哥没给她钱。”在一份来自KTV负责人的证人证言中,其回忆到。而据石某交代,她当时并没有带钱,“但是我有个认识的哥哥住在附近,他说会帮我买单的,但因为玩得太晚了,早上打他电话他没接。”

警方在办案中发现,石某实际的生日在8月,5月20日当天,她只是以生日为借口举办“520”狂欢派对。虽然石某提前对于酒水进行了预定,但是当天她并没有带相应的钱款前来。由于她本身并没有稳定的工作,父母也均为上海普通务工人员,整个家庭事实上也并没有能力供给她当晚的奢侈消费。

检察官认为,正是犯罪嫌疑人石某在事前对于生日派对酒水套餐的预定,才使得商家误认为她有相应消费能力,并自愿提供了店内价值十余万元的商品和服务。但是在5月20号当晚,商家在交付店内财物后,犯罪嫌疑人石某并不能支付,这事实上石某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检察官最终认定,被告人石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案件办理中,石某的父亲用自己辛苦打工赚来的血汗钱,退赔了涉案KTV当晚4万多元的酒水成本损失。

近日,静安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并当庭作出判决:被告人石某因诈骗罪判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检察官说法】

“95后”石某才刚刚二十出头,正是最好的年纪。虽然本身家庭并不富裕,但是却喜欢享受高档消费,经常出入KTV进行大额消费。在“520”当晚,她为了满足一时的快感,做出的荒诞行为,不仅将自己父亲几年打工攒下的血汗钱在短短数个小时内挥霍殆尽,自己也将面对法律的惩处。这也提醒我们,在消费时要理性冷静,切勿进行与自己消费能力不相匹配的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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