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陈友敏
本报讯 如何打通本市各项电价优惠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昨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国网上海电力等7部门联合制定了《关于传导国家降电价政策红利及进一步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下称《通知》),将具体操作口径进一步明确细化。
据悉,《通知》明确了降价红利落实原则,明确转供电主体存在以固定价格方式多收取电费等五种情况之一的,均应按相关规定向终端用户清退多收电费,确保降价红利传导。
此外,鉴于2018年至2020年本市共7次降低电价,《通知》明确要求转供电主体向终端用户传导降价红利,同时也明确了具体操作方式和计算方法。
为规范转供电环节收费问题,明确了转供电主体向终端用户收取分表电费和分摊公共设施用电和损耗的具体操作方式和计算方法。
在市市场监管局指导下,国网上海电力开发了转供电用户优惠政策传导小程序,转供电主体于11月15日前扫描二维码获取电子表格,填报完成后通过系统反馈给电网企业。对于不按时提交表格的将作为市场监管部门重点监管对象。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电力公司等部门,在前期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做好转供电优惠政策落实工作。明确降价政策传导时限规定,向全部转供电主体和终端用户发放,确保所有转供电主体按时、严格执行落实降价政策、终端用户知晓降价政策。建立转供电企业主体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制度,将失信行为纳入信息共享平台对外公示。对转供电主体截留国家降价红利的,对于拒不执行、截留政策红利等负面典型,要在依法进行处理的基础上,加大告诫约谈、媒体曝光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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