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检察机关首次网络直播公开听证 通讯员 尹伊君 摄
□记者 胡蝶飞
通讯员 王晓阳
本报讯 “遇事忌冲动,行事忌拳头,希望你以案为戒,深刻反省自己……”昨天,虹口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室里,一起故意伤害案不起诉公开听证会正在进行。与以往不同的是,这次公开听证通过中国检察听证网面向社会进行现场同步直播,这也是上海检察机关首次通过互联网直播公开听证。
2019年年底,唐某因工作琐事与被害人黄某发生肢体冲突。其间唐某拳击黄某导致黄某右眼及鼻梁部位受伤。经鉴定,黄某已构成轻伤二级。案发后,唐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后在虹口检察院的主持下,唐某与黄某达成和解并签署了《刑事和解协议书》。
本案承办检察官、虹口检察院副检察长孔雁认为:“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但系初犯、偶犯且主动投案,到案后对自己故意伤害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且已对被害人作出赔偿并获得被害人谅解,犯罪情节轻微,可以对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侦查机关代表、犯罪嫌疑人唐某及其辩护人均对不起诉决定无异议。听证员经闭门评议,一致同意虹口检察院意见,对唐某适用不起诉决定。在听证员见证下,虹口检察院与唐某现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被害人黄某并未到场,但已对唐某表示谅解且对不起诉决定无异议,并出具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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