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胡蝶飞
本报讯 昨天,市政协“本市推进红色文化、海派文化、江南文化品牌建设情况”专题年末视察活动座谈会上,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文化改革发展办公室相关负责人透露,上海将完成红色资源保护利用立法。
据介绍,在传承优秀文化,历史文化风貌保护方面,本市修订了《上海市历史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同时,开展风貌保护街坊评估,推进风貌旧改试点。该负责人介绍,此外,本市还出台《上海市民间收藏文物经营管理办法》。
下一步,上海将以充分用好用活红色文化、海派文化、江南文化资源为主攻方向,以制订实施新一轮打响“上海文化”品牌三年行动计划为重要抓手,持续发掘、重振、擦亮、创造一批标识度鲜明的“上海文化”品牌。此外还将完成红色资源保护利用立法,建设上海红色文化资源数据平台,建立各级红色文化传播志愿者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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