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胡蝶飞
本报讯 上海将推动形成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社区规划和项目管理机制,使参与式社区规划过程成为社区主体协商讨论、凝聚共识,亲身实践的闭环治理过程。2021年,本市各区将开展社区规划试点;2020年,在全市各街镇、居村全面推广。市民政局日前发布关于落实“人民城市”理念加强参与式社区规划的指导意见中明确。
为进一步贯彻“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切实提升居民群众参与感、获得感,市民政局日前出台关于落实“人民城市”理念加强参与式社区规划的指导意见(下简称《意见》)。《意见》要求建立参与式社区规划制度。在社区公共空间和公共设施改造过程中,建立参与式社区规划制度,整合规划、建筑、景观等专业力量和社区居民、居村委会、驻区单位、社区社会组织等自治共治力量,通过多方协同、民主协商、资源整合,共同推进社区环境改善,达成社区发展愿景。
参与式规划主体包括社区规划师、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居民群众、社区治理领域组织和人员等。规划领域聚焦居民群众感受度高的小区老旧设施改造,宅前屋后和楼栋环境整治美化、公共空间功能提升等,开展微设计、微改造、微更新、微治理,用小改善、小更新、微实事,提升居民群众获得感。
根据《意见》,要建立相对稳定的社区规划师与街镇居村定向联系共创机制,原则上每个街道、乡镇至少结对联系一名社区规划师,鼓励有条件的居村配备本级社区规划师。
此外,《意见》明确要推动形成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社区规划和项目管理机制,使参与式社区规划过程成为社区主体协商讨论、凝聚共识,亲身实践的闭环治理过程。具体而言包括群众需求调查:对于政府部门在社区实施的规划项目,鼓励相关部门在作出决策前,委托居村民委员会征求居民意见建议,听取需求等;社区规划师把脉:社区规划师深入社区实地走访,开展社区需求分析和资源分析,结合实际情况提出社区规划意见和建议,制定具有可行性的项目方案;产生社区规划项目;多渠道争取资金和资源支持;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管理;强化项目跟踪评议等。此外,《意见》还要求建立事权统一、责任清晰、各尽优势、各司其职的联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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