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遗弃孩子,妈妈被撤销监护权

为闵行首例撤销监护人资格案件
上海法治报 2020年11月25日

  □见习记者  陈友敏

通讯员  程慧  潘奕辰

本报讯  母亲生下孩子,又因孩子患病,将其遗弃在医院长达5年,其间还染上了吸毒的恶习。母亲因遗弃罪锒铛入狱,孩子又该何去何从?昨天,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依法撤销了长期遗弃亲生女儿的蒋某的监护权,该案是闵行区首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案件。

蒋某系来沪打工人员,在打工期间与异性同居生活,于2014年11月27日在本市某出租房内产下女婴佳佳(化名)。佳佳因出生患病被蒋某送往医院救治,后经短期治疗已经康复。但蒋某为逃避支付医药费和抚养义务,以未婚先孕、无力支付医药费等原因拒绝将女儿接回,且从未去医院探望,导致佳佳被遗弃在医院长达5年之久。在此期间蒋某还染上吸毒恶习,甚至贩毒。

2019年10月18日,闵行区人民检察院以蒋某涉嫌遗弃罪向闵行法院提起公诉,最终法院采纳了公诉意见,判处蒋某有期徒刑1年9个月。

但法律的严厉惩处,却解决不了佳佳无家可归的困境。后经与民政部门的沟通,佳佳被安置在了市儿童临时看护中心。

临时安置并不是长久之计,为了给佳佳找到合适的监护人,检察官以及法律援助律师多方走访调查。

调查发现蒋某在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同居生下佳佳,而且两性关系混乱,自己也无法确认佳佳的亲生父亲。蒋某对女儿不闻不问,还染有吸毒的恶习,没有稳定的经济来源,没有固定的住处,难以给佳佳健康稳定的成长环境。鉴于蒋某目前缺乏监护能力,2019年10月21日,闵行检察院向市儿童临时看护中心送达检察建议,建议提起撤销蒋某监护人资格诉讼,获函复同意。

妈妈不靠谱,那么能不能找到佳佳的生父呢?经过DNA鉴定,证实蒋某的丈夫及其同居男友都不是佳佳的亲生父亲。

检察官多番努力联系到蒋某远在广西的父母,却发现两位老人身体欠佳、经济困难,与蒋某也已许久未联系,确实不具备适格的监护能力。

在检察机关和民政等有关部门的不懈努力下,某儿童福利院愿意担任佳佳的监护人。

庭审中,蒋某当庭同意撤销她的监护权,但表示希望将来出狱后有抚养能力时,能够继续担任孩子的监护人。

昨日,法院依法作出民事宣判,撤销蒋某的监护人资格,指定由某儿童福利院担任佳佳的监护人。

随着法槌重重敲下,佳佳终于有了新的家,开启新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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