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返还635万 案外人提异议

检察官亮剑虚假诉讼 法院再审判决撤销原民事判决
上海法治报 2020年12月01日

  □见习记者  翟梦丽  通讯员  肖芸

近日,家住无锡的郭女士将一面锦旗送至徐汇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对徐汇检察院办理的一起由案外人(即郭女士)申请监督的民事虚假诉讼案件表示感谢。郭女士的丈夫借钱给黄某泽后其迟迟未还,法院判决后又起波澜。黄某泽的姐夫状告黄某泽欠款635万元,究竟是“假官司”还是确有其事?这起案件经徐汇检察院受理审查,行使调查权,向法院制发再审检察建议。最终,法院再审判决撤销原民事判决。

借款逾期未还

赢了官司却被插了一杠

2019年的一天,郭女士来到徐汇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她向检察官反映:“2013年我丈夫借给黄某泽127万元,逾期未还。直到我丈夫去世,他还没还钱。我和儿子以继承人身份去法院告,2016年6月无锡的法院判决下来,我们赢了官司,本已进入执行阶段。没想到黄某泽有个姓薛的姐夫横插了一杠!这个薛某到上海的法院告黄某泽欠他635万元,要求返还。一年后判决出来,薛某告赢了。我觉得这个官司是他们自家人串通起来打的‘假官司’,目的就是转移财产,不还我钱。我不服这个判决,向检察院申请监督。”

徐汇检察院依法受理监督申请后,邱燕副检察长会同第五检察部的检察官审阅了全案材料。从表面看这是一起普通的民事借贷案件,然而细心的检察官却发现了疑点:2016年6月,无锡法院判决黄某归还郭女士127万元。为什么仅仅过了2个多月,薛某就向上海的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黄某泽夫妇归还借款635万元?在薛某向法院提交证明债权关系的银行账户明细中,仅2014年1月21这一天,薛某分24笔将400万元转入黄某泽账户,这其中有什么蹊跷吗?

检察官查明虚假诉讼

法院经再审撤销原判决

检察官在司法警察的配合下迅速赶赴江苏无锡,重点调查这400万元的来龙去脉。询问证人、调取相关人员银行账户流水、梳理证据制作表格……检察官经过缜密调查,案件的真相逐渐浮出水面:

2014年1月21日,黄某泽的同胞弟弟黄某波、姐姐黄某芹及亲戚钱某的账户分别收到黄某泽的多笔转账汇款共计400万元。同一天,黄某波、黄某芹、钱某分别多笔转给薛某,薛某再分24笔共计400万元,回转到黄某泽的账户,经过多个账户的循环走账,形成了薛某交付黄某泽400万元的所谓“银行流水”。

根据调取的新证据证明,案外人郭女士与黄某泽夫妇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在先,在该笔债务获法院支持后不久,薛某即提起诉讼。而该诉讼中主要债务的形成实为虚假。综合考虑转账记录、起诉时间等因素,本案可能存在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进行虚假诉讼,损害第三人利益的情形。2019年11月,徐汇检察院依法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

法院经再审后查明,黄某泽与案外人黄某波、黄某芹等人合谋于2014年1月21日通过循环走账取得400万元的交付凭证,再由黄某泽出具400万元借条形成借款,实际并没有发生钱款交付。因此,上述400万元借款事实并不存在。

今年9月,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撤销原民事判决。

据悉,徐汇检察院将针对本案中发现的涉嫌虚假诉讼违法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检察官说法>>>

在民商事审判领域,部分单位和个人出于各种目的,想方设法,捏造事实提起虚假民事诉讼,从而牟取不正当利益。正如在本案中,表面看是薛某与黄某泽夫妇个人民间借贷案件,属于当事人主张自己的民事权利,与他人无关,但其实质是在黄某泽夫妇对外拖欠大额债务后,与亲戚薛某等多人串通,通过循环走账、伪造证据、打假官司,达到逃避债务的目的。

司法诉讼本来是人民群众维护合法权益,化解矛盾解决纠纷的重要途径。虚假诉讼不仅严重侵害案外人合法权益,破坏社会诚信原则,也扰乱了正常的诉讼秩序,损害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为守护司法诚信,检察机关将不断加大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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