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封面案件对许多商家和平台有着深刻的教育意义。
因为卖家价格少标一个“0”,消费者买到“白菜价”茅台酒,捡了个大便宜。吃亏的商家,当然不愿为自己的错误买单,于是想出种种理由拒绝发货。最终买家将卖家告上法院,要求履行合同。
令人欣慰的是,法院经过一审二审,最终支持了买家的诉求。这一判决,不仅维护了契约精神,还维护了消费者的权益。
这一事件其实告诉我们一个简单而朴素的道理: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在契约面前任何辩解都是苍白无力的。只有重信用的企业才能赢得尊重,而通过辩解企图逃避责任的企业,既不会得到法律支持也难以得到市场认可。为自己错误买单,是商家应尽的责任。
商家只有为自己的错误行为买单,才有可能吸取教训避免重犯。如果商家不对自己的错误行为承担责任,以后有可能还会再犯同样的错误。再说,如果商家不为自己的错误买单,消费者不会答应,法律也不允许,因为商家的错误不属于《合同法》规定的“重大误解”。
希望所有商家自觉为自己的错误买单,不管这种错误是电脑系统所致,还是工作人员操作失误所致,从契约的角度来看都属于商家自身的过错,那么商家就应该积极面对错误、勇于承担后果。同样,在市场交易中如果过错是消费者一方造成的,也要为过错买单。 王睿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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