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团“顶包”4人涉嫌包庇罪被诉

上海法治报 2020年12月11日

  □记者  夏天  通讯员  刘倩雅

本报讯  一名男子酒驾搭载朋友当场被抓,朋友竟雇来2人上演了一出“顶包”闹剧。经黄浦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张某被法院判处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2个月、罚金3000元。而顶包者王某、郭某、崔某等4人也因涉嫌包庇罪被检方追诉。

9月19日凌晨,张某、王某及陆某三人饮酒畅谈,意犹未尽的张某和王某驾车去往别处  “续摊”。两人上路不久遇民警设卡检查,便驶入某地下车库,民警发觉车辆可疑即至车库找到该车。此时张某坐在驾驶位、王某坐在副驾驶位,二人均否认驾车。王某称车是一朋友所开,而朋友已先行离开。民警根据监控证实张某为实际驾车人,最终张某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3千元。

检察官在审查案件时发现,当日王某被带至地面道路继续接受询问后不久,代驾郭某赶到现场,声称车辆由其驾驶,王某也当场指认郭某为驾车者。原来,王某当时在车库中联系并暗示陆某,要其找一个未饮酒的人过来顶包。陆某随即找到代驾崔某,崔某又联系了代驾郭某。事后崔某向陆某索要3000元,并与郭某分赃花用。

黄浦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王某、陆某及做代驾的崔某、郭某等4人行为涉嫌包庇罪,遂向公安机关发出补充移送起诉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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