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翟梦丽
通讯员 钱宇文
本报讯 自2019年10月25日,“两高”联合发布《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以下简称《解释》)以来,长宁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大幅增加,且主要集中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2019年11月以来,长宁区检察院共受理审查逮捕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135件190人、受理审查起诉82件131人。
这些案件在行为类型上,以提供支付结算帮助为主。从案件办理情况来看,目前主要集中在贩卖银行卡、对公账户、有偿提供收款码后被用于信息网络犯罪。
从受理案件涉及的上游犯罪来看,主要集中于电信网络诈骗。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为例,办理的217件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中,有209件上游犯罪均涉及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小钟和小覃是大专在读学生,今年3月,两人在社会上结识了刘某。刘某得知小钟和小覃缺钱,立刻建议两人通过卖银行卡赚钱,并表示自己一直都在收银行卡,从未出过问题。虽然问起银行卡的用途时,刘某含糊其辞,但小钟、小覃因急于还网贷就答应了,并按照刘某指示办理了3张银行卡,出售后共获利1600元。3月23日,一女子来到公安机关报案,称自己被电信诈骗2万多元。而其中1.8万元转入的农业银行卡正是小覃出售的那张卡。经查,该卡在全国涉及其他诈骗案十余起,金额达20余万元,卡内进账流水累计50余万元。长宁区检察院认为,小钟、小覃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帮助,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此外,这些案件中串并案情况较为突出。以贩卖银行卡为例,行为人贩卖的银行卡往往被用于骗取多名被害人,涉及全国各地多起诈骗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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