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翟梦丽
通讯员 孙钰程
本报讯 骑车途中被快递员撞倒受伤,构成九级伤残,肇事者却失去行踪,快递公司也不愿予以赔偿,怎么办?日前,徐汇区人民检察院通过依法出庭支持起诉,成功帮助被侵权人谭先生维护了自身的合法权益。
2019年4月8日19时许,本市龙腾大道出进木港北约20米处,快递员邵某骑着电动自行车在送快递途中撞倒了同样骑着电动自行车的谭先生,导致谭先生受伤,经鉴定,已构成九级伤残。事故发生后,邵某逃之夭夭。后经谭先生家属报警,公安机关调取监控录像找到邵某,确认其承担事故全责,并处以行政拘留15日的行政处罚。
然而,邵某在被拘留释放后,便失去行踪,谭先生一家与雇佣邵某的A公司多次尝试沟通,也始终未获得结果,谭先生一家遂向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并向徐汇区人民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
经徐汇区人民检察院审查核实,雇佣邵某的A公司乃为某通快递公司的特许经营商,其快递员注册、收派件程序统一使用某通的快递系统。在此系统内,案发前后存在着大量邵某的派单记录,邵某被行政拘留前在公安机关供述时也声称自己当时在为某通公司派送快递,因此可以证明,邵某在事发时是在履行送快递的职务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雇佣邵某的A公司应当承担谭先生的赔偿责任。而谭先生是一名进城务工人员,受伤后丧失了收入来源,目前也仍在休养,属于社会弱势群体,符合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条件,徐汇检察院遂决定受理申请,并于今年8月依法向徐汇区人民法院提出支持起诉。
今年10月,徐汇检察院指派检察官出庭支持起诉,这也是近年来本市首例检察机关出庭支持起诉案件。11月,徐汇法院主持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徐汇区人民检察院参与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A公司当庭向谭先生支付各项费用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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