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陈友敏 通讯员 王晓丹
本报讯 一名“00后”惯犯出狱后再次因盗窃获刑。近期,普陀区人民检察对一起偷盗电动车案件提起公诉,被告人张某某被依法判处拘役11个月,处罚金3000元。
2019年6月中旬,陈先生报案称自己停放在家门口的电动车失窃。警方发现实施盗窃的是一名陌生年轻男子,不久,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就被警方锁定。经查,张某某今年刚满20岁,虽然年纪小,可他在2017-2019年先后三次因盗窃被判刑。
2019年6月14日,张某某专门乘坐公交车,跑来桃浦地区物色盗窃目标。他在一家小区里乱逛时看到一辆蓝色电动车停放在1楼门口正在充电,走近一看,车钥匙没拨下来。他趁周围没人,骑上电动车就溜走了。不久,他在路边看到有电动车店,就准备把车卖掉。店主要求其出示购车凭证和身份证明。他想到自己身上有一张火车票,实名制的火车票可以证明自己的身份,于是他凭借自己的“淡定”,顺利将偷来的电动车卖掉。过了没几天,手头紧的张某某再一次选择了偷盗电动车。不过最终,他还是没有逃脱法网。
经普陀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张某某被依法判处拘役11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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