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法学会、上海长宁法院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

发布第二批《互联网空间行为规范指引》

上海法治报 2021年01月06日

  □见习记者  翟梦丽

通讯员  王雨堃

本报讯  昨日下午,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上海市法学会互联网司法研究会联合举办互联网司法研究会年会暨互联网审判三周年新闻发布会,发布第二批《互联网空间行为规范指引》,提及因疫情原因解除合同的,应给予合理的履行期间。

2018年1月2日,全市首家互联网审判庭在上海长宁法院挂牌成立。三年来,累计受理案件3870件,审结3661件;以“不间断两阶段审理模式”为理念,设计建成“互联网诉讼平台”,为助力“上海移动微法院”提供软硬件支撑,目前已有783个案件通过该平台高效化解;先后出台《互联网审判工作规程》《在线庭审规范及操作指引》《电子诉讼规则》,推出旅游纠纷一站式化解平台。2019年底,上海市法学会批复正式成立上海市法学会互联网司法研究会。过去一年,研究会顺利结项11个年度课题。

昨天的会上还发布了第二批《互联网空间行为规范指引》,以“规则+解读+典型案例”的形式,通过类型化思维进一步明确网络空间各方权利义务关系,持续推动互联网空间治理法治化水平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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