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拿警用手铐当锁用

女子被处行政拘留
上海法治报 2021年11月09日

□记者  陈颖婷

通讯员  陈逸

本报讯  一名女子在无意间捡到一副警用手铐,竟然想当成锁来使用,结果在乘坐火车时被铁路警方发现,被处行政拘留5日。

11月2日,一名女子在无锡站过安检时,安检工作人员在她随身携带的手提包中发现有疑似手铐形状的物品,于是立即向执勤民警郑鸿新报告。打开检查后,发现包内确实有一副手铐和一把钥匙,无论外观还是颜色材质都与警用手铐没有什么区别,但该女子却并非是警务工作人员。随后,上海铁路公安处无锡站民警将其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进一步调查。经询问,该女子姓张,张某自述手铐是她大约两年前在一个垃圾筒里捡到的,一直存放在家中。几天前再次翻出,想着可以当成大门锁来用,因此就放在包里准备带回老家。在民警的教育下,张某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根据《人民警察法》相关规定,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为人民警察专用,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持有和使用。张某的行为已经涉嫌非法持有警械,被处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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