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证明、病危通知……在网上都能买到

“暗黑文书市场”竟如此猖獗

上海法治报 2022年01月11日

资料图片

280元一张“居民死亡医学证明”,120元一张“火化证明”,450元一张“病危、病重通知书”,检查报告单、诊断证明书、住院证明书更是按张收费,一两百元搞定……

近日,记者调查发现,在部分平台,只要花上几百元,就能轻松买到“私人订制”的伪造重要文书,甚至有卖家表示“全国哪里都能开、各地公章都能盖”,令人不寒而栗。

“死亡证明”也能“私人订制”

在某电商平台上,“死亡证明”“病危通知”等伪造的重要文书正在隐秘销售。记者在多个电商平台以“死亡证明”为关键词检索,并未找到相关店铺,但更换为“证明”“病历”等关键词后,马上出现了很多相关店铺。

记者随机联系了其中9家店铺,询问客服是否能开“死亡证明”,有2家店铺明确表示做不了,另有7家表示可以办理相关“证明”。有客服隐晦地表示“想要的证明我们这里都有”,并发来微信号,暗示让记者添加微信“私聊”。

一家店铺客服告诉记者,能根据需求定制“死亡证明”,只需提供姓名、民族、死亡原因等信息,发来的两个模板上落款分别为某医疗机构和某地派出所,“不盖章的280元一份,按需求定制印章需要加100元。”

“证明”的真实度如何?会不会被识破?面对记者的疑惑,有商家表示,现在大部分都是通过刻章而不是PS,制作得非常真实,只要不用于司法鉴定即可,“我们就是吃这碗饭的,做这行三四年了,从来没有发生过被查出来的事情”。商家制作完成后,还拍照发给记者确认,并表示可邮寄到家。

除了“死亡证明”,其他重要文书也在销售范围之内。其中一家店铺告诉记者,可以制作全国各类医院开具的疾病证明。只要提供患者身份、就医医院等信息,即可获得“病危通知书”,“还可以一并出具住院证明、检验报告单、诊断证明书等‘一条龙套餐’,价格在800元至4000元不等。”记者随后联系了商家提供的模板上的一家医院,院方表示对此并不知情,院外提供的各类证明均是假的。

甚至有商家表示,全国各地的“火化证明”也都能够提供,一份仅需120元。商家自称自家的优势就在于“章子是现刻、现盖的,比其他家都要真实”。当记者询问能否用于银行或公安系统证明时,商家回应说,“这个有风险。”

多家店铺均表示“生意还不错”,其中一家店铺说,仅一个上午就接到了40多单。

伪造证明“用途广泛”

商家代开的伪造证明虽然样式五花八门,甚至连基本信息都不完整,却依旧“用途广泛”。

骗取同情和网上筹款。一位商家告诉记者,拿着“病危通知书”去网上“骗点筹款”,根本不会被发现。

记者发现,利用网络销售假证骗取钱款的情况的确存在。此前重庆一女子就通过某互联网平台,伪造白血病诊断证明和两个孩子死亡证明等相关材料,炮制“丈夫、子女相继去世,自己又患白血病晚期”的“经历”,利用伪造材料在某网络服务平台上发起网络筹款,不到一年时间骗取了9万余元。

“如果有的平台信息审核能力不足或把关不严,很容易造成假证行骗的情况。”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方法论研究中心研究人员吴国邦说。

骗保,甚至骗取继承权。记者调查发现,此前有人从中介处购买伪造的父母死亡证明等证件,将父母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又以510万元进行二次抵押获取不正当利益。有一名女子还在上班,却成社保局“死亡人员”,原因是其丈夫通过伪造死亡证明等材料,取走了该女子个人养老保险账户的余额、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共11万余元。

此前,有地方也出现一男子将健在父亲变为“亡父”,在提供了死亡证明、土葬证明及家庭关系证明的材料后,申请获得死亡赔偿金8万余元,后经查证该男子父亲还健在,之前提供的证明材料均系伪造。

受访专家认为,在骗保、骗取继承权、私人纠纷等事件中,普通民众很难鉴别文书的真假,伪造文书者很可能骗取不正当利益,甚至逃避相关责任,性质十分恶劣。

逃避法律责任。去年底,一男子为逃避刑罚给自己办理了死亡证明,最终数罪并罚获刑12年,这一新闻曾引起舆论广泛关注。案件中的男子骗取他人钱财192万元后被查处,在看到办假证的广告后,决定从网上购买伪造的“死亡证明”“火化证明”,从而达到人死案销,逃避法律制裁的目的。该男子在开庭前向法院寄去了伪造的“死亡证明”等文件,最终被法官明察识辨。

2021年,广东一女子也伪造“死亡证明”逃避刑罚11年终落网,该女子在入狱服刑期间,通过保外就医、伪造死亡证明逃避刑罚,被发现后一直下落不明,警方历经11年的侦查,在去年8月将其抓获。

买卖伪造文书必须严查

买卖伪造的“死亡证明”等文书,从法律上来说,轻则可能受到治安处罚,重则可能承担刑事责任。因为死亡证明、病危通知书、医学出生证明等,是办理相关业务的法定证明文件,均由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出具,且须加盖单位公章。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有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行为的,将视情节处5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罚款。根据现行刑法的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视情节可处最高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从售卖的角度来说,电子商务法要求,电子商务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和环境保护要求,不得销售或者提供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务。网店通过销售伪造的“死亡证明”获利,电商平台不该视而不见,否则同样可能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面对买卖“死亡证明”这门生意,一方面,市场监管部门应创新监管手段,提升监管能力,加大查处力度,督促网络平台等负起主体责任,及时屏蔽相关买卖信息,封杀相关用户、网店。另一方面,公安机关要顺藤摸瓜,依法查处相关卖家和买家,提高买卖“死亡证明”的违法成本,让相关人员不敢为、不能为。

倒逼平台“守土有责”

中国互联网协会法工委副秘书长胡钢等专家认为,通过网络买卖伪造的“死亡证明”等重要文书,严重破坏了社会诚信,助长违法犯罪,给社会带来不可测的风险,应彻底铲除“暗黑文书市场”。

吴国邦说,目前我国尚未建立统一的文书信息管理系统,各类文书名称、制式,因时间、行业、地区、级别不同而存在差异。因此,文书真伪的鉴别难度较大,一般只能由文书主体单位确认或通过司法鉴定完成。“有关部门应不断加强监督,从源头上治理制假、售假。”

此外,吴国邦等人认为,倒逼平台“守土有责”才能对此类问题形成长效、动态监管。为避免打击治理后,不法商家换个“马甲”卷土重来,平台应利用技术手段加强甄别,对专门从事违法行为的平台则要坚决打击和取缔。在有关部门坚决打击、平台履行监管责任的同时,个人也要提高防范意识,避免掉进“假文书”的陷阱。

提高制售假文书违法成本

假文书有市场,就是有不正当的需求。而且,买来的假文书能用出去,出不了问题,这才是假文书大行其道的真问题。

实际上,假文书并非如商家所说的那样“安全可靠”,商家自己也提醒买家,用于银行或公安系统证明时,  “这个有风险。”而假文书的使用主要是在骗保、骗取继承权、骗取同情和网上筹款、私人纠纷等事件中可以得逞。这反过来表明,只有在审核不严的环节,假文书才能瞒天过海,而涉及银行、公安、司法鉴定这类会较真的环节,商家就自知心虚,提醒买家有风险。

可见,假文书怕见真章,怕的是认真查验。堵住假文书的暗流,无非是从制作环节与使用环节进行严查,管好两端,尤其是使用环节不能以假充真,一经发现,要被追究法律责任,也就没人敢铤而走险。需求端被抑制,假文书用不出去,没了买家,也就没人做假文书生意了。

假文书制作与买卖都是违法链条中的一环。根据《刑法》有关规定: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对这类违法买卖,网络平台首先要负起监管责任,利用技术手段加强甄别,不能给不法商家以可乘之机。在文书应用的审核环节,不打马虎眼,须严格把关。

要查实文书也不难,询问一下文书的出具机构就能知道真假。记者在采访中,联系商家提供的模板上的一家医院,院方表示对此并不知情,院外提供的各类证明均是假的。可见,只要多问一句话,就能堵住假文书的“闯关”漏洞。

只有从源头上严加防范,对从事违法行为的商家与平台坚决打击和取缔,提高买卖“死亡证明”等伪造文书的违法成本,假文书自然就没有了市场。

(来源:新华社、工人日报、楚天都市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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