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院集中发放执行款项 资料照片
□法治报记者 陈颖婷
代表建议能否落地落实,不仅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也是检验履职能力水平的重要标尺。在上海两会即将到来之际,过去一年市人大代表们提出的许多金点子,在市高院和市检察院的不懈努力之下,成为了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金钥匙”。
守护城市安全关注民生问题
市检察院将邹文权代表“检察机关在治理金融乱象中充分发挥监督作用”的建议贯穿到日常履职中,联合市高院、市公安局出台《办理涉众型非法集资犯罪案件的意见》,统一司法标准、加强前瞻预判,全链条防控打击金融犯罪。成立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联合人行上海总部等单位会签《反洗钱专项工作制度合作备忘录》,助力防控金融风险。
“民生无小事”,推进平安上海建设,办好民生关切实事也是市检察院的重点工作。接到钱翊樑代表“采用多种方式处理P2P资产,为受骗的人民群众最大限度挽回损失”的建议后,市检察院加强与金融、市场监管部门协作,积极探索建立涉案资产第三方管理人机制。紧密依托办案,综合运用认罪认罚从宽等制度推进追赃挽损工作,今年以来检察环节累计追赃挽损65.3亿余元,以实际举措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获得感。
记者了解到,通过修订《上海市检察机关专项督查工作规定》,市检察院明确代表建议均列为市检察院专项督查件,严格办理程序,细化工作要求。人大代表在各种场合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均实行“入库”管理,项目化持续推进。
建议从“答复型”走向“落实型”
市高院表示,做好代表建议的答复是人民法院的法定职责。2021年市“两会”期间及闭会后,高院共收到代表建议34件,其中主办22件,会办12件,主要涉及立案、财产保全、破产审判、执行工作、队伍建设等方面。22件主办件现已全部办结,解决采纳13件(含部分解决采纳5件),正在解决9件;12件会办的代表建议,均已协助主办单位共同办结。
市高院注重沟通反馈,以办理和落实好代表建议的实际行动体现接受人大监督的实际成效。代表建议办理过程中,市高院落实好分级责任制,层层压实责任,逐件研究代表建议,逐件组织答复,努力实现从“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从“就事论事型”向“举一反三型”转变,切实把代表的意见建议吸纳到各项工作中,转换为推动法院工作的具体举措。
在办理环节,承办部门组织专门团队,结合工作实际对建议内容进行研究,对相关工作进行梳理分析,采取有效举措,确保答复意见针对性强、措施实在。比如,在办理李飞康代表提出的解决“立案难”的建议中,采取了畅通网上立案渠道、规范现场立案工作、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和调解满2个月的案件由系统自动转为立案等有效措施。截至2021年11月,网上立案率为81.54%,全市法院受理案件数同比上升8.87%。在审批环节,所有答复意见均由承办部门研究草拟,办公室统稿,院领导审核、审批,严格把关,确保答复意见质量。
强化跟踪落实,夯实办理成效
建议答复完毕不等于办结,市高院对答复中的承诺事项加强跟踪管理,及时向代表反馈具体落实情况。比如,屠涵英代表提出完善企业送达地址告知承诺制度的建议,市高院研究后,与市市场监管局共同对《关于企业确认诉讼文书送达地址并承诺相应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进行修订完善,将代表建议纳入其中。答复代表后,市高院持续抓好后续落实,专门召开全市法院工作督导视频会,就送达地址告知承诺制执行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并在此基础上与市市场监管局进一步协调,通过电子版、纸质版告知书的形式将意见内容向企业作明确告知,确保实施意见真正落实到位。同时,对代表关心关注的问题,市高院在有新的工作进展、出台新的司法政策后,及时向代表反馈进展情况,做到持续办理、久久为功。
市检察院则践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高起点推进检察公益诉讼。积极吸纳汤东英代表“关于拓展公益诉讼领域,健全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本市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建议,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实现办案全覆盖基础上,继续抓提质增效和拓展深化。
市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就长江流域、环太湖流域、黄(渤)海湿地生态环境保护与多省市共建跨区域检察协作机制。依据《上海市红色资源传承弘扬和保护利用条例》,以革命文物、红色文化遗产为重点加强公益诉讼保护。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市检察院在市人大支持下积极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探索,助推社会精细化管理形成合力,彰显人民城市法治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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