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提醒:劳务派遣单位应履行为劳动者参保义务

上海法治报 2022年01月17日

据《南方工报》报道,2020年9月底的一天,在广东省东莞市打工的涂宗万在厚街镇街头被招工的工作人员带到了东莞极兔供应链有限公司,从事快递分解员工作。没想到工作不到三天,涂宗万就在上夜班时被传送带压伤了左手背。随后,他自费8000元做了植皮手术。

出院后,涂宗万回到工作单位极兔公司,希望公司能为他申报工伤,但极兔公司却告诉他,他只是公司的临时工,每日按小时结算工资,工伤的事得去找当初带他来见工的公司。

然而,当涂宗万找到这家名为安家的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时,该公司却一再推诿,并称其未达到伤残标准。

眼看大半年过去了,安家公司一直未给其申报工伤。

无奈之下,涂宗万向东莞市人社局递交求助信,东莞市人社局转交到虎门分局受理。此后,此事迎来转机。

2021年9月,涂宗万收到虎门分局的答复意见书。意见书表示,经该局联系安家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协商,该公司经营者承认涂宗万在工作中受伤。虎门分局建议涂宗万申请工伤认定后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2021年9月30日,东莞市人社局受理了涂宗万的工伤认定申请。

2021年11月8日,在受伤近14个月后,涂宗万终于收到了东莞市人社局作出的工伤认定书。

东莞市人社局认定涂宗万在本次事故中受到的伤害符合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事故伤害的情形,予以认定(或视同)为工伤。

记者日前获悉,涂宗万已进行了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后续将根据评残结果获得相应的伤残待遇。

记者了解到,实践中,像上述这样劳务派遣工遭遇劳动关系和工伤认定双难的情形并不少见。那么,劳务派遣发生工伤应该如何应对呢?

广东国智律师事务所律师副主任、工会主席徐嵩对此表示,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是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包括为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发生工伤事故,也是由劳务派遣单位为其申办工伤认定和赔偿等手续。

不过现实中,两个单位推诿扯皮的现象时有发生,特别是在劳动者未参加工伤保险的情况下,以上案例便是明证。

此外,有的用人单位还会抗辩说:劳动者是在用工单位的指挥下进行劳动时发生的工伤事故,因此应当由实际用工单位负责。劳动者如果不清楚法律的规定,往往也会直观地认为应该是找用工单位负责。

事实上,根据法律规定,用工单位应该对劳动者负有安全生产保障义务,如果因为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伤的,用工单位应当与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一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徐嵩建议,劳务派遣工受伤后应当第一时间送医院急救。然后,劳动者应当立即通知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由用人单位负责工伤申报,委托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确定工伤伤残等级并开具伤残等级鉴定书,在此过程中用工单位应协助提供相应材料。(许接英  谭英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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