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能中的“大奖”靠谱吗?

上海法治报 2022年0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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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家发

标价2680元的扫地机器人,“中奖”后优惠只要380元。近两年,不少网友见过这样的“抽奖活动”,也中过类似的“奖”。果真中奖了吗?近日,记者用5部不同手机同时点击同一“抽奖”链接进行抽奖,结果竟出奇一致:5部手机同时中“奖”——380元就能买到标价2680元的扫地机器人。  (1月14日《成都商报》)

这种人人都能中的“大奖”靠谱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如此“抽奖式营销”已涉嫌消费欺诈,相关监管部门应当采取措施予以严厉整治,以杜绝此类消费欺诈行为。大量网友也质疑此类“抽奖”活动,称相关产品是“坑货”,或称相关“抽奖活动”是“骗局”“套路”。也就是说,商家以抽中“大奖”为诱饵,让消费者觉得很幸运,380元就能买到价值2680元的扫地机器人,于是爽快掏钱购买。殊不知,买回来的却是货不对板的劣质产品,从而上当受骗。可见,人人都能中的“大奖”,非常不靠谱。如此“抽奖式营销”,可以说是“坑你没商量”。

商家以“抽奖”方式促销,销售质次价高甚至假冒伪劣的产品,是一种非常老套的骗术。为什么还有许多消费者不吸取教训,“心甘情愿”地上当受骗呢?究其原因,主要是利用了消费者爱占小便宜的心理,一时冲动便购买了中奖的商品。其实,标价2680元的扫地机器人,属于虚高标价,如果其价值大于或等于380元,消费者也不算吃亏。俗话说,买的不如卖的精。商家“抽奖式营销”的目的,肯定是为了赚钱。因此,消费者面对类似的“抽奖式营销”,一定要冷静思考,不要被忽悠而利益受损。

商家以“抽奖”为名进行促销活动,销售的是质次价高产品,侵犯了消费者知情权,已构成消费欺诈。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抽奖式营销”忽悠消费者,显然违反了法律规定。

不能任由“抽奖式营销”欺诈消费者。一方面,工商、网络平台等监管部门,必须规范线上线下的“抽奖式营销”行为,对有消费欺诈的行为予以严厉的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同时,网络平台也要加强对入驻商家的严格审查和监管,既不能让黑心电商入驻,对实施消费欺诈的电商,一经发现也要立即关停账号将其“驱逐”出去;另一方面,消费者也应当增强法治维权意识,一旦遭受欺诈购买了劣质商品,要敢于依法维权讨回一个公道。这样,类似骗人的“抽奖式营销”便失去了消费欺诈的违法空间,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充分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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