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有特殊情况,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决定适当提前或者推迟召开会议。提前或者推迟召开会议的日期未能在当次会议上决定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另行决定或者授权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决定,并予以公布
□记者 陈颖婷
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昨天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此次修改增强了人代会会议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对大会表决方式作了进一步明确规范,还增加了特殊情况下提前或者推迟召开会议的程序规定,同时增强了会议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决定即日起正式施行。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莫负春介绍,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是规范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制度和议事程序的重要法规,是市人民代表大会依法行使职权的重要制度保障。
此次修改大会议事规则是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必然要求。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质和优势。上海作为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的首提地,有责任加大探索实践力度,不断丰富拓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时代内涵,不断创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现方式,为上海建设成为全过程人民民主最佳实践地作出贡献。“修改大会议事规则,将全过程人民民主确立为上海人大工作的根本遵循,贯彻到上海人大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有利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保障人民群众对人大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保证全体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城市治理效能。”莫负春说。
据了解,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于1990年4月制定,1993年、1998年和2001年先后3次修正,对保障市人民代表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提高议事效率,起到了重要作用。但现行大会议事规则已实施21年,有必要总结实践经验,把一些成熟的、行之有效的做法通过法律制度固定下来,从新的实践中获取生机活力,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创新发展。
记者注意到此次修改规范会议召开的相关准备工作。如增加特殊情况下提前或者推迟召开会议的程序规定:“遇有特殊情况,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决定适当提前或者推迟召开会议。提前或者推迟召开会议的日期未能在当次会议上决定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另行决定或者授权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决定,并予以公布。”还增加了会前活动的规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前,可以组织代表研读讨论有关法规草案,征求代表的意见,并通报会议拟讨论的主要事项的有关情况。” (下转A6)
(上接A1)
决定增强会议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明确了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日程和会议情况应当予以公开,大会全体会议可以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方式进行公开报道。完善市民旁听相关内容,采用多种形式扩大旁听参与面。明确代表在各种会议上的发言,由大会秘书处整理简报印发会议,并可以根据本人要求,将发言记录或者摘要印发会议。
决定提高了审议、发言、表决的质量和效率,如对审议发言时间作了明确规定。同时根据本市工作探索,增加代表团可以提出议案的内容。据悉,本次人代会共收到代表团议案7件。
法规明确代表应当勤勉尽责,积极参与大会的审议、表决和选举等活动,严格遵守会议纪律。规范了请假程序,代表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出席的,应当向大会秘书处书面请假。
决定还增设“公布”一章,参照全国人大议事规则,设专章对大会选举产生的国家机关组成人员、在大会会议期间辞职或者被罢免的国家机关组成人员,大会表决通过的人大专门委员会成员,大会通过的地方性法规、决议、决定、工作报告和公告的公布程序作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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