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翟梦丽
本报讯 记者从市交警部门了解到,昨日起至年底,上海市公安局交警总队将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快递外卖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2月底前,快递外卖等网约配送用的电动自行车若未悬挂专用号牌,警方将采取“首违警告、二次起累进式”处罚;3月1日起,直接“累进式”处罚,首次违法处50元罚款,第二次违法处100元罚款,第三次及以上违法处200元罚款。
昨天上午10点左右,记者跟随交警在浦东新区东明路永泰路口开展快递外卖自行车专项整治。只见一位外卖小哥身着制服带着头盔驶向路口,定睛一看,电动车的牌照却没有按规定更换为专用号牌。交警立刻将其拦下。“你好,你从事快递外卖等网约配送活动未按规定悬挂使用专用号牌,违反了《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根据这一条例,需罚款50元。”同时,交警解释,由于今天这名外卖小哥是第一次违反条例,将给予书面警告,下一次再被查处将直接罚款。外卖小哥解释自己此前忙于工作,并没有了解到这一情况,交警提示他抓紧时间办理专用号牌。
记者注意到,这一路口来来往往有不少快递外卖电动自行车,但悬挂专用号牌并不多。还有外卖小哥表示自己已经预约了前往相关部门更换号牌。交警表示,处罚不是目的,希望外卖快递员能遵法守法,尽快办理使用专用号牌。
快递外卖电动自行车常见的几种交通违法行为如何处罚?交警总队勤务处民警王海粟告诉记者,对“使用电动自行车从事快递、外卖等网约配送活动未驾驶悬挂专用号牌的车辆”的:2月28日(含)前,采取“首违警告、二次起累进式”处罚,即首次违法不予处罚,口头教育并通过移动警务终端记录相关信息,第二次违法处50元罚款,第三次违法处100元罚款,第四次及以上违法处200元罚款。3月1日起,直接“累进式”处罚,首次违法处50元罚款,第二次违法处100元罚款,第三次及以上违法处200元罚款。对使用假牌或者套牌的,拼加改装车辆的,以及无牌上路的,均先予扣留车辆,通知当事人及时接受调查处理;对不戴(虚戴)头盔、闯红灯、逆向行驶、不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闯禁”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严格执法。
据悉,此次专项整治,交警部门将在农贸市场、居民区、商务楼宇、餐饮店、娱乐场所、奶茶甜品铺、水果店及快递、外卖站点等重点区域查处快递外卖电动自行车的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主要包括,快递、外卖电动自行车未悬挂专用号牌、假(套)牌、污损号牌、非法改装及不戴(虚戴)头盔、闯红灯、逆向行驶、不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闯禁”等行为。
记者从市局交警总队了解到,为督促快递、外卖骑手尽快完成电子号牌换装,从今年1月1日开始,全市公安交警就按照“逢车必检”的原则,对快递、外卖骑手电动自行车进行拦截检查,对未换装专用号牌的,一律要求快递、外卖骑手通过“上海交警APP”完成现场预约后再予以放行。同时,警方还将督促组织快递、外卖企业组织交通安全管理团队,开展警企联合督导,对未完成预约专用号牌的快递外卖骑手,现场督促骑手通过“上海交警APP”预约换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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