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养父母抱养的弃婴,今年已经16岁。由于我没有出生证明,当初养父母抱养我后也没给我上户口,我家在农村。如今应该怎样办理身份证? 马女士
【解答】
马女士,您好!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国家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其中,关于未办理收养手续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的情况,未办理收养登记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当事人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按照规定办理收养登记,凭申领的《收养登记证》、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1999年4月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决定》施行前,国内公民私自收养子女未办理收养登记的,当事人可以按照规定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事实收养公证,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尚未办理户口登记的,可以凭事实收养公证书、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因此,您可参考上述规定先办理户口问题后再依据落户情况办理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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