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一年一度的中国商法年度人物与中国商法十大事件评选结果揭晓。依照章定程序推选及会长会议决定,2021中国商法年度人物是:刘俊海(学术人物,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毓莹(实务人物,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教授、前最高人民法院二级高级法官)。经全体理事、会员投票表决,2021年度中国商法十大事件如下:
1 《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公布
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奠基性法律之一
2021年8月24日,国务院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条例》对在中国境内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经营活动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登记管理作出统一规定,进一步优化登记流程,压缩登记环节,精简申请材料,提升登记便利化程度,降低制度性成本,减轻企业负担。对各方面高度关注的登记材料繁杂、“注销难”、虚假登记等问题作出规定,为同一各类市场主体的登记制度,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和促进公平竞争提供法治保障。
2 《公司法(修订草案)》一读
重大修订引发全社会广泛关注
2021年12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订草案)》,向社会征求意见。修订草案在现行公司法基础上,实质新增和修改70条左右。此次修订保持了现行公司法框架结构、基本制度稳定,维护法律制度的连续性、稳定性,降低制度转换成本,同时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变化的新形势新要求,针对实践中的突出问题和制度短板,对现行公司法的公司资本、设立与注销、股权类型、公司治理等制度领域作系统的修改完善,引发全社会的广泛关注。
3 北京证券交易所成立
打造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主阵地
2021年9月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2021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全球服务贸易峰会上宣布将设立北京证券交易所。9月3日,北交所注册成立,后于11月15日正式揭牌并开市交易。北京证券交易所牢牢坚持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市场定位;与沪、深交易所,区域性股权市场坚持错位发展与互联互通,发挥好转板上市功能;与新三板现有创新层、基础层坚持统筹协调与制度联动,维护市场结构平衡。
4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作出巨额处罚
互联网平台垄断规制引普遍关注
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官网2021年11月20日公布的消息,市场监管总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对43起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件立案调查。经查,相关案件均违反了《反垄断法》第二十一条,构成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评估认为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从清单来看,阿里巴巴、百度、苏宁易购、腾讯、京东、滴滴、美团等互联网企业均涉其中。其中腾讯系与阿里系的涉案最多,分别涉及13起和12起案件。
5 首例证券集体诉讼案一审判决
独立董事承担巨额赔偿责任引发热议
2021年11月12日,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投资者诉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康美药业向5.5万余名证券投资者承担共计人民币24.59亿元的赔偿责任,同时判决江镇平等5名时任康美药业兼职独立董事在赔偿总额5%-10%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该案系新《证券法》确立证券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后我国首例证券集体诉讼案件,最终判决康美药业5名独立董事承担高额的连带赔偿责任更是在社会上引发激烈讨论,多家A股上市公司迎来独立董事辞职浪潮,独立董事制度改革呼声渐高。
6 《数据安全法》通过并实施
为数据安全定规立制,保驾护航
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正式通过《数据安全法》,于9月1日正式实施。《数据安全法》共七章五十五条,分别从数据安全与发展、数据安全制度、数据安全保护义务、政务数据安全与开放、法律责任等角度阐述了法律对于数据安全工作的要求。这是我国第一次单独立法以公权力介入数据安全保护领域,明确了数据安全是一项重要的战略工作,同步提出国家层面对于预防、控制、消除数据安全威胁和风险所需要落实的数据安全管理、系统制度建设等相应能力。
7 最高院连续出台多部司法解释
规范公司股权登记与强制执行
2021年3月1日,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人民法院冻结上市公司质押股票工作的意见》;1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50次会议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股权若干问题的规定》。两部司法解释对于规范法院冻结上市公司质押股票与股权强制执行相关工作提供了更具有操作性的规范,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依法维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缓解了公司股权质押与股权强制执行的规则供给不足的难题。
8 “五洋债案”终审判决
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落地
2021年9月,浙江高院对“五洋债案”做出终审判决,二审维持原判。作为评级机构,大公国际资信评级有限责任公司被判处在10%范围内承担合计7.4亿元债务本息的连带赔偿责任。判决结果表明我国债券市场市场化、法治化的违约处置、追偿机制逐步形成,对于保护投资者权益具有积极意义。但是,在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的同时,也应进一步厘清各主体责任边界,从而更好地督促中介机构履职尽责。
9 最高院发布第29批指导性案例
录选三件企业实质合并破产案例
2021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29批共3件指导性案例,均为企业实质合并破产案例,供各级人民法院审判类似案件时参照。三案珠联璧合,从多个角度体系化地明确了在关联企业成员之间出现法人人格高度混同,区分各关联企业成员财产成本过高,破产企业面临核心优质资产灭失、机器设备闲置贬损等风险,严重损害债权人公平清偿利益等情况下,法院依申请适用关联企业实质合并破产方式进行审理的裁判规则,内容丰富,指导力强。
10 恒大集团发生特大债务危机
广东省人民政府派驻工作组救市
2021年12月3日,中国恒大集团在香港联交所发布了无法履行担保责任的公告。对此,广东省人民政府当即约谈集团实控人,应公司请求,为有效化解风险,保护各方利益,维护社会稳定,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向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派出工作组,督促推进企业风险处置工作,督促切实加强内控管理,维护正常经营。自从恒大集团公开宣布公司遭遇流动性危机之后的这段时间,恒大集团董事局主席许家印通过出售上市公司股权、处置资产、出售个人资产等措施套现回笼资金。(事例内容略有删节)朱非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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