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夏天 通讯员 傅杰
本报讯 随着工作生活逐步恢复正常,交通安全这根弦可不能放松。近日,奉贤的王某就因为放松过了头,醉酒驾驶机动车撞到行人,酿成惨祸。唐某因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奉贤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5月28日晚上,唐某受朋友之邀一起吃饭喝酒,其间他喝了2瓶黄酒和几瓶啤酒,酒足饭饱之后开着自己的车回家。
回家时正下着小雨,唐某路过一条比较狭窄的道路时,因路面湿滑、灯光昏暗,加上酒精的影响使他有些神志不清,导致他撞到了路边停靠的一辆汽车与一名行人。
事故发生后,唐某马上就清醒了过来,下车查看情况,然而悔之晚矣,受到撞击的行人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到现场处置的民警对唐某进行抽血鉴定,其血液酒精含量为3.77m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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