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堆建筑垃圾绊倒过路行人

赔偿金额引发纠纷,调解员及时介入解民忧
上海法治报 2022年0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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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习记者  陈友敏

堆放在楼道门口的建筑垃圾,绊倒了途径该处的马某某,导致马某某右手受伤。一方要求全额赔偿医疗费,一方认为伤者也有自身的责任。赔偿金额多次协商未果。普陀区一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时介入,反复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努力促使各方当事人互谅互让,最终顺利化解双方纠纷。

被建筑垃圾绊倒赔偿金额谈不拢

2021年一天上午,张某某在普陀区一小区清理建筑垃圾时,为图省事没有直接将建筑垃圾运送至小区建筑垃圾指定堆放点,而是决定先堆放在某号楼门口,打算把楼上的建筑垃圾都搬下来后再一起运送至建筑垃圾指定堆放点。当日下午,在该小区工作的马某某途经该处时,被张某某临时堆放在该处的建筑垃圾绊倒,右手手掌被建筑垃圾刺伤,血流不止。随后,马某某立即前往医院治疗,最终马某某右手手掌缝了一针,并打了破伤风针,共花费医疗费680元。

随后马某某找到张某某,要求其赔偿医疗费680元。张某某觉得马某某的赔偿诉求过高,认为其走路未注意观察路况,对摔倒受伤自身也存在一定的责任,而且也未必是因建筑垃圾造成的摔伤。之后双方就赔偿金额协商多次未果,2021年11月,马某某来到该小区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人民调解,希望通过调解的方式化解双方纠纷。

调解员分头沟通

耐心释法达成共识

为全面了解纠纷的事实情况,调解员首先调取了事发当日的监控录像。监控显示当天下午,马某某途径事发地时,边走路边低头玩手机,随后被堆放在走道上的建筑垃圾绊倒。

之后调解员又来到事故现场,通过走访调查,发现该楼栋门口现仍堆放有建筑垃圾,随后挨家挨户查找,最终发现在清理建筑垃圾的张某某,经调查该号楼门口的建筑垃圾确实是张某某堆放的。调解员告知张某某,根据物业管理规定,建筑垃圾应当堆放至指定的堆放点,现由于张某某随意把建筑垃圾堆放在该号楼门口,且未放置任何安全标识,导致马某某被建筑垃圾绊倒而受伤。

当调解员把马某某受伤的经过告知张某某时,张某某否认马某某的受伤与自己有关,还振振有词地表示大白天走路难道没看到这堆建筑垃圾吗?见张某某情绪激动,调解员首先安抚其情绪,随后通过释法说理、耐心劝导,告知其将建筑垃圾等同于一般垃圾,在未采取相应防护措施的情况下,随意堆放在公共区域,该行为是有过错的,作为建筑垃圾清理人员其未尽到通行安全保障义务,给通行行人造成了损害,根据《民法典》第1165条第一款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伤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此外《民法典》第1179条还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因此,马某某提出的损害赔偿是有法律依据的。

看到张某某情绪有所缓和,调解员进一步劝说,建议其与马某某好好协商解决此事,化干戈为玉帛。张某某听了调解员的一番话之后,表示愿意接受调解。

当事双方各有过错

理性调解化解纠纷

随后调解员立即召集纠纷双方进行“面对面”调解,调解员首先对张某某随意堆放建筑垃圾的行为进行严肃批评,要求其尽快将建筑垃圾搬运至指定堆放点。张某某也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不妥之处,向马某某表达了歉意,表示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会尽快清理掉走道上的垃圾。

但在损失赔偿金额上,双方仍有较大分歧,张某某坚持认为马某某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为帮助双方达成一致,妥善化解纠纷,调解员及时调整策略,采取了“背靠背”调解的方式进行劝解。调解员先单独与马某某进行沟通,明确表示已对张某某进行了严肃批评,且张某某现在也已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不妥之处,对因自己工作疏忽造成马某某受伤这件事也深表愧疚,愿意承担相应的后果,希望马某某也能在此基础上考虑一下已方在该事件中的疏失。监控显示马某某在事件发生时边走边看手机,未能观察注意路况,未看到路边堆放的建筑垃圾而被绊倒,其自身对行走过程中的安全亦未尽到应有的注意义务,也是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故对事故的发生亦负有一定的过错,依法可以减轻对方的责任。再说此次事故造成医疗费数额不是很大,希望其在赔偿金额上能让步,尽快达成调解。听完调解员的一番劝说与法理解说,马某某也意识到自身存在的疏失与过错,表示接受调解员的提议,同意承担部分责任,降低赔偿要求。

在调解员主持下,最终马某某与张某某对于本起损害纠纷的赔偿问题达成了共识,并当场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书事之后,张某某立即把堆放在事发地的建筑垃圾搬运到建筑垃圾指定堆放点。一场因建筑垃圾违规堆放引起的损害赔偿纠纷圆满得到解决。

【案例点评】

本案是一起由于违规堆放建筑垃圾未尽安全责任与受害人行走未注意观察路况结合而引发的损害赔偿纠纷。调解员在接到调解申请后,首先通过查看监控、实地调查,查清事情的真相,找到随意堆放建筑垃圾的当事人。随后调解员坚持依法调解,通过法、理、情多角度与张某某进行沟通,让张某某认识到自己的过错,并愿意接受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耐心倾听双方当事人的讲述,不断观察双方当事人的情绪变化,在“面对面”调解无法达成一致的情况下,调解员准确抓住双方的争议焦点,为避免矛盾升级,及时调整调解策略,采取“背靠背”的调解方式,同时运用过往的调解经验与法律规定的释明,反复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努力促使各方当事人互谅互让,最终解决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平息纷争,促成双方走上和解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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