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场家禽摊位《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有假?

崇明警方破获一起伪造国家机关证件案
上海法治报 2022年06月28日

□记者  季张颖

本报讯  为图节省成本,在崇明经营养鸡场的一对父女合伙伪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私自屠宰后连同伪造证明一同提供给个体商户。近日,崇明警方在“严打击、保民生、助防控”砺剑系列专项行动中,破获一起伪造国家机关证件案。

6月13日,崇明区农业委员会执法大队在城桥地区菜场对动物产品例行质检时,发现个别摊位出示的禽类产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存在伪造痕迹,在初步调查案情后,将案件移交给警方办理。

上海市公安局崇明分局刑侦支队会同经侦支队和城桥派出所缜密侦查后发现,个别摊主出示的伪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系由嫌疑人章某某提供。经查,章某某在崇明经营一家养鸡场,平时屠宰成鸡后批发给周边菜场里的摊位个体商户。

兵贵神速,民警当天即将嫌疑人章某某在其住处抓获归案。讯问中,章某某供出了其与女儿章某共同伪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犯罪事实,当天夜里章某在其家中被警方抓获。

根据农委相关规定,在本市各市场销售的禽类产品必须在有资质的屠宰场屠宰才能获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并且合格证明上会注明该批禽类产品的销售市场,从而确保食品安全可溯源。

据章某某交代,自2021年7月开始至案发,其为图方便、省下送规定屠宰场屠宰及运输的时间和费用成本,不顾动物产品防疫规定,在出售宰杀好的禽类产品过程中,向个体商户提供伪造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共计20余份。

这批伪造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系章某在父亲章某某授意下,知法犯法,通过扫描章某某提供的真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后利用电脑修改签发日期和目的地,再用打印机打出伪造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最后,章某某将伪造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连同禽类产品一起提供给个体商户。

目前,犯罪嫌疑人章某某、章某因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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