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季张颖
本报讯 近日,有两名顾客在菜场买菜时将他人遗忘的手包偷走并分赃,受害人报警后,崇明警方迅速破获了该起盗窃案。目前,王某、宋某因涉嫌盗窃罪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被盗财物全数追回,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6月13日17时许,崇明区庙镇的施先生来到上海市公安局崇明分局庙镇派出所报警称,6月11日早上5时许,他在庙镇菜场一蔬菜摊位买菜时随手将一只黑色手包搁在边上,离开时忘了拿,走出菜场后才想起来,再返回摊位时发现手包不在了,问摊主也说没看见。施先生讲,遗失的手包内有现金、消费卡总额近5000元,另有身份证件和银行卡若干,因为前两天忙生意走不开,过了两天才报警。
接到报警后,庙镇派出所的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开展案件侦查。经查,发现当天同时在该摊位买菜的王某及宋某有重大作案嫌疑,民警随即将两人传唤至派出所。
经讯问,王某、宋某两人对盗窃他人财物的作案经过供认不讳。据交代,当日住同村的王某、宋某同行来到庙镇菜场买菜,恰好与被害人施先生在同一摊位前挑选蔬菜。王某见施先生离开时忘记拿走搁在边上的手包,一时起了贪念,见施先生走远后,趁没人注意,迅速将手包放在宋某买菜用的购物袋中。为防止被人发现,王某示意宋某带着手包率先离开菜场。宋某会意,随即离开。而后两人在回到宋某住处后瓜分了手包内的3000元现金及1900余元购物卡,另外,王某要走了手包,其余证件及银行卡留在宋某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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