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部关于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的地方性管理措施今起施行

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推动企业增强合规意识

上海法治报 2022年07月15日

□记者  陈颖婷

本报讯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企业增强合规意识,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昨天上海市浦东新区人大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2022年度首批出台的两部管理措施。其中,由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提交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浦东新区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若干规定》  (以下简称《若干规定》)是全国首部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工作的地方性管理措施,也是浦东新区运用中央立法授权,在今年制定的首批管理措施,在全国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中具有示范先导意义。

2020年3月,浦东新区检察院被最高检确定为全国检察机关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首批试点单位之一,今年4月,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在全国检察机关全面推开,但这项改革在立法领域仍属空白。对于浦东来说,两年多的试点经验也亟待通过法治化的方式予以固定,及时突破改革瓶颈,确保改革于法有据、行稳致远,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更好地服务保障引领区建设高质量发展。在这样的背景下,浦东新区检察院成立工作专班,起草了《若干规定》草案建议稿,并于今年6月30日在浦东新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审议通过。

《若干规定》紧密结合浦东当先锋、打头阵、闯新路等定位要求,围绕浦东引领区建设、上海自贸区及临港新片区建设等国家战略实施,在案件适用范围上体现了浦东差异化改革试点的特色,“可以重点选取涉及金融、知识产权、个人信息及数据安全、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等领域的涉企犯罪案件”。同时,对“风险合规告知+实地监督评估+有效性评估论证”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和涉案企业合规异地协作、新入市场主体企业合规告知制度等实践探索予以固定,明确了第三方机制启动案件程序和运行流程、第三方机制人员奖惩监督以及第三方组织合规考察程序中止、检察机关合规审查运用、行刑衔接等内容。

在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中,除了要建立完备的第三方机制运行机制,还要注重发现行业监管漏洞,归纳共性治理问题。  《若干规定》明确检察机关应当推动有关主管部门或社会组织共同编制类型化行业合规标准及有效性评估指引,建立金融财税、环境生态保护、知识产权保护、数据网络安全、生物安全以及反贿赂、反不正当竞争等方面的违法行为负面清单等,以“合规指引”督促“企业自省”,进一步推动企业加强自纠自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健康发展。

《若干规定》围绕建立区域企业合规行业治理总体格局这一目标,在统筹社会力量、强化资源调配等方面作出了规定,明确了与相关行政机关、工商联共同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等协调机制,搭建专业人员名录库,制定第三方组织管理制度及工作规程,明确第三方机制运行管理、监督引导、经费保障等各方职责,强化制度支撑、行政供给、机制保障,确保涉案企业真整改、真合规。例如,区人民政府应当统筹推进区内企业合规建设,协调推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企业合规改革创新;区工商联负责承担统筹协调机制的日常工作等。

据悉,当天公布的《浦东新区促进商事调解若干规定》也极具引领区特色,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浦东先行出台的《浦东新区促进商事调解若干规定》,在商事调解制度建设层面具有示范先导意义,将为“加强商事争端等领域与国际通行规则接轨”贡献更多地方智慧。两部管理措施于今天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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