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客吃饭后竟“顺”走自己饭资

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
上海法治报 2022年07月22日

□记者  翟梦丽  通讯员  潘颖

本报讯  衣着体面,出手阔绰,这样一个饭店常客,竟然会是收银台失窃的始作俑者。王女士最近就遇到了这样一个虽然做贼却毫不心虚的“顾客”杨某,吃饭付账后竟想方设法“拿”回刚付过的钱。日前,经松江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松江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杨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王女士经营着一家饭店,生意一直不错。今年2月的一天晚上,因为忙不过来,王女士从自己看管的收银台处离开了一会儿到后厨帮忙,但当晚盘点清算时才发现现金有缺失。随后,王女士查看了店内监控,发现偷钱的竟是店内的一名常客杨某。

杨某是从王女士开老店的时候就一直消费的老顾客,当日吃饭时,不仅点了香槟、烤乳猪等好酒好菜,还要拉服务员一起陪着他吃饭喝酒,可谓“派头”十足。当天杨某一个人在店内吃了午饭和晚饭,共消费2000余元,看到这样出手阔绰的顾客竟会趁人不备从收银台拿钱,虽在意料之外,但王女士还是立刻选择报警。很快,警方就将杨某抓获归案。到案后,杨某承认了自己趁人不备从收银台处拿钱的事实。当天,他见收银台没有人,便打开抽屉,随机抽走几张钱,后回到餐桌继续吃饭,等老板娘离开后以同样手法拿回了他刚付过的钱。

经审查,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分两次偷走王女士饭店中的货款共计1670元。今年5月,松江区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对杨某提起公诉。6月,松江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杨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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