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两年前向房东租赁了一处位于上海嘉定区的房子,年初合同到期之前,我提前通知房东因为工作变动不再续租,并及时搬离了该处,回到江苏老家工作。
此后房东一直拖欠我的押金不归还,找了各种借口克扣我的押金。
请问律师,这种情况下如果我想打官司索要押金,应当在哪里的法院起诉?我需要提供哪些证据?——孟先生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因为你的纠纷属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你可在被告居住地法院或者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诉。
至于证据方面,你应提供租房合同和支付押金、租金的证据,拒退押金应由对方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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