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委会任期届满后续聘物业公司

业主能否行使撤销权?

上海法治报 2022年08月03日

□侯素青

2022年3月到6月,疫情再度席卷上海,市民陆续经历了小区封控。绝大多数小区在居委会的带领下,由业委会制定临时规约,由志愿者、物业公司配合居委会开展各项疫情防控和小区管理工作。这段别样的经历让我们有机会与小区有了更深层次的融合,对小区管理有了更多的亲身体验,也提出了更多的问题和要求。

业委会任期届满,不忙改选,

忙续聘物业,是为哪般?

2021年初,浦东某高档小区由业委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通过了一项续聘物业公司的决议。部分业主坚决支持,部分业主强烈质疑,两种声音激烈对抗,小区各项管理工作开展艰难。

提出质疑的业主表示,业委会任期已经届满,理应先报街道房办组建改选小组,落实业委会改选工作。为何业委会不推进改选,反而急着续聘物业公司?而且续聘物业公司后,物业费大幅度上调,不禁让人怀疑这其中是不是有猫腻?

业委会则有苦说不出。任期届满前四个月已经上报了街道房办,但是因为疫情,房办迟迟无法组建改选小组。而物业服务合同和业委会任期几乎同时到期,如果再不开展物业公司选聘工作,小区物业管理将可能陷入混乱。选聘工作迫在眉睫。

物业公司也有话说。自2003年开始,小区执行原物业费单价,至2021年已有十八年,物价早已今非昔比,物业公司成本不断提高,业主对物业服务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物业公司无以为继。此番提高物业费单价后,承诺对小区大堂、绿化等进行大规模修缮作为回馈业主,同时提升物业服务水平以彰显小区品味。

双方各执一词,业主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定,  《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规定,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的五个月前,应当书面报告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业委会在任期届满四个月时向街道办事处作口头报告,虽然时间和形式存在一定瑕疵,但不构成对规定的实质性违反,且至业委会任期届满之时,街道因疫情原因仍未能组建换届改选小组,故新一届业委会未及时成立的责任不能归咎于原业委会。根据该小区管理规约的规定,原业委会应继续履行职责,故其有权开展选聘物业的工作。

在法庭调查中,业委会对选聘物业的全部流程进行了举证,从发布公告到委托第三方对物业费进行价格评估,从向业主送达表决票到投票、唱票、计票、公布结果等等。在持疑业主的全程参与和监督下,业委会本次续聘物业的工作格外公开透明规范。业主大会投票表决前一个月,包括部分提起诉讼的业主在内的业主代表还曾与居委会书记、物业公司代表、业委会成员共同开会协商,明确了最终进入业主大会表决环节的物业费调整金额及物业服务合同期限。法院据此判决对部分业主要求撤销业主大会决议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业主对此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结语

因疫情防控要求可能导致很多小区无法及时进行业委会换届改选,小区管理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可能由此引发矛盾加剧。如何化解,有赖于业主、业委会、物业、居委等多方力量的共同努力。业主应积极参与,有效行使监督权。业委会也应积极看待业主的监督,因为业主的监督是业委会工作进步规范的动力。而对于业委会依规依程序作出的相关决议,对于部分业主来说,决议或许不是最优,但只要未实际侵害其合法权益,业主还是应当善意配合。只有业主与业委会同向而行,才能创造一个硬环境优美、软环境和谐的社区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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