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忙照看孩子,不幸遭遇火灾

徐汇区长桥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以法理情理共促双方和解
上海法治报 2022年08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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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报记者  季张颖

一起因电路老化引起的火灾致死事故,让刚刚从外地来沪帮忙照看孩子的远方亲戚不幸罹难,而由此引发的赔偿金纠纷也在两个家庭间产生不小的矛盾。徐汇区长桥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受理此案后,从安抚情绪着手,继而释法说理对症下药,并邀请律师共同介入,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和解。

一场意外火灾引发赔偿纠纷

今年3月的一天,徐汇区一小区601室的于某家中因电路老化发生火灾,火灾导致在此处帮助于某照看孩子的远房亲戚高某不幸罹难,高某的丈夫任某和儿子为此从外地赶来处理高某的身后事。

因高某的不幸死亡产生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相关费用,任某和于某之间争执不下,双方由此产生纠纷并向所在地长桥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了解到上述情况后,街道调委会迅速组织调解员介入,考虑到火灾事发突然且案情重大复杂,部分案件事实及证据材料尚未掌握,调解员及时与辖区派出所、消防队取得联系,询问火灾发生原因及案件情况。在获取派出所的相关卷宗材料并仔细翻阅后,调解员会同律师共同分析研判,并组织开展现场调解工作。

安抚当事人情绪探析双方意愿

调解伊始,双方当事人的情绪十分悲伤,甚至无法连贯表达,调解员通过询问了解到,双方当事人系远房亲戚,平时感情很好。今年2月底,高某受于某委托从外地赶往来上海帮忙照看孩子,没想到刚刚来上海一周就发生火灾,双方一时间都难以接受。调解员了解到上述情况后耐心安抚当事人情绪,待其情绪稳定后再继续调解工作。

经过沟通后发现,申请人任某一方是得知消息后连夜从外地赶来,但对相关的法律规定及法律程序知之甚少,对赔偿费用的组成部分也不是非常了解。悲痛之余,任某作为死者的直系亲属表示,希望能获得相应的赔偿金,也能够尽快了结此事以便操作高某的身后事。调解员问任某一方希望赔偿的金额,任某提出不能少于100万元。

而被申请人于某作为案涉房屋的业主,对本次火灾造成的损失有一定额赔偿意愿,但对具体的赔偿金额如何确定存有疑问,认为100万元的赔偿金太多了。考虑到双方当事人本身之间有感情基础,也都希望能让死者入土为安,调解员经过研判认为存在一定的调解基础,故将本次调解的重点放在法律规定的普及及具体的赔偿金额。

调解员释法说理建立和解桥梁

在此基础上,调解员向双方当事人释法说理,解释此类案件如果有造成人员死亡的,可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来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第十五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第十八条:“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高某虽然家住外地,但是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上一年度上海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以高某60岁不到的年纪,任某要求的100万元其实合情合理。

对此,于某提出了自己家里的困难,家里值钱的东西已经全被烧毁,且本身家里就不富裕。发生这样的悲剧自己也很悲痛,但是100万元的诉求还是过高了。

调解员从中斡旋,指出双方的赔偿金额可以进一步商量,撕破脸皮的话得不偿失。特别是如今各地疫情时有冒头,问题的关键是尽快解决高某的身后事,让任某等人能够尽快回乡。任某表示,可以适当减少赔偿金,也可以分批给付。高某已经不在了,希望其他亲戚间还是要保持良好的关系。在调解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就赔偿金的数额最终达成了一致。

【案例点评】

本次案件系一起因电路老化引起的火灾致死事故。因为涉及人员死亡,重点在于安抚情绪了解情况。本案发生时间十分突然,申请人紧急赶往上海稍作安顿后便直接来到调解室。当时调解员对案件的基本事实并不清楚,且两方当事人情绪相当激动,调解现场一度十分混乱。调解员临危不乱,一边安抚情绪,一边向有关部门详细了解情况,起到十分有效的控场效果,为后续的成功调解奠定了基础。

其次是释法说理,对症下药。得知当事人的法律知识相对欠缺后,调解员邀请律师共同介入,向双方当事人特别是申请人一方详细解释了有关法律规定,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当事人的紧张情绪。针对当事人系外地赶来,在上海并无固定居所的实际情况,调解员及时调整调解方案,将重点放在赔偿金额的确定上,以便当事人尽快了结此事顺利返乡。本次调解将人民调解的高效、便捷体现得淋漓尽致,彰显了新时代人民调解以人民为本的核心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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