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房地产拍卖行有限公司拍卖公告

上海法治报 2022年08月10日

受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将于2022年9月13日至2022年9月16日在“公拍网”  (www.gpai.net)、上海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上海市黄浦区乔家路2号)举行拍卖会,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浙江省嘉兴市凯旋路88号瑞鑫大厦1301室,建筑面积:1503平方米(专有建筑面积1249.86平方米),规划用途:办公,不动产权证书号:00707266。

参考起拍价:100万元;保证金:50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及其倍数。

(注:拍卖标的物由上海同信土地房地产评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7日出具估价报告,估价报告记载的评估价为人民币1059万元,该标的物历经2019年9月26日第1次拍卖742万元流拍、2019年11月21日第2次拍卖594万元流拍、2020年2月28日变卖594万元流拍。)

二、拍卖时间:2022年9月13日至2022年9月16日。

本次拍卖分为:在线72小时竞价和网络现场同步拍卖两个阶段。

在线竞价阶段:2022年9月13日15:00至2022年9月16日15:00,竞买人资格及出价带入网络现场同步拍卖,其最高出价为网络现场同步拍卖的起拍价。

网络现场同步拍卖阶段:2022年9月16日15:00开始至拍卖会结束。

拍卖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乔家路2号(1号厅)。

三、竞买人须在2022年9月15日16:00前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和交纳保证金,保证金汇入账户:户名:司法拍卖资金监管专户18,账号:11015037776006,开户行:平安银行上海市北支行。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原支付账户。买受人悔拍的,交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五、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有意者请向拍卖公司咨询并预约看样,看样由拍卖公司陪同。

六、特别提示(详见特别规定):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和拍卖公司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

2、标的物目前空置,有法院查封。标的物交付仅以法院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书为准,须签署房屋交接书。买受人付清全额款项后,自行办理物业进户使用等手续。

3、标的物原权利人为企业,关于本拍卖标的的增值发票的开具及发票种类等问题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办理房地产过户登记时所涉及的税种较多、可能买受人所要垫付的税费较高。4、标的物存在企业工商注册登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自行解决该标的内的工商注册登记的清退、注销、迁移等事宜,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七、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八、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须于2022年9月26日16时前以买受人账户缴入指定账户(户名:司法拍卖资金监管专户18,账号:11015037776006,开户行:平安银行上海市北支行),并向拍卖公司递交缴款凭证,不得汇入其他账户。买受人将拍卖成交尾款支付至非指定账户而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

网络司法拍卖是法院处置被执行人财产的强制措施,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任何参与竞拍者均应当谨慎对待。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不予退还,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的差价、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拍卖秩序的,法院将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等进行处理。九、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后,法院办理解除查封手续。在办理过户交易过程中的交易税金和费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法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成交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十、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9月9日前通过拍卖公司与法院联系。十一、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等须在2022年9月15日16时前向拍卖公司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并办理相关手续,资格经确认后方可参拍。十二、如需线下报名或有其他事宜,请向拍卖公司咨询。十三、本次拍卖事项经拍卖公司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通知被执行人、相关当事人拍卖信息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十四、本标的的全程拍卖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推介、看样、竞买人登记、协助注册报名、办理过户、税费缴纳等,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已授权委托上海市房地产拍卖行有限公司为唯一拍卖机构。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本次拍卖发布的拍卖须知、特别规定等资料。拍卖公司:上海市房地产拍卖行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21-54010871   13601905410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1255号举报监督电话:021-34254567-9671法官电话:18916673012上海市房地产拍卖行有限公司

2022年8月10日

SourcePh" style="display:no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