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榜

上海法治报 2022年08月10日

离婚后孩子兴趣班费用不应纳入抚养费范畴

近日,一起抚养费纠纷案经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和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二审后,认定参加兴趣班的费用系超出基本教育的额外教育费用,不应计算在抚养费中。

法院经审理查明,原告张女士与被告罗先生原系夫妻关系,婚后于2016年5月生育一女罗小花。双方于2018年7月登记离婚并签订离婚协议,协议约定:罗小花由罗先生抚养,因孩子上学的问题暂时随张女士生活,罗先生承担孩子抚养费每月2000元。双方离婚后,罗小花跟随张女士在重庆主城区居住、读书至今。在此期间,张女士为刚幼儿园毕业的罗小花报名参加了书法、攀岩、钢琴等十余个兴趣班,且均将报班事宜通过微信告知罗先生,但均未得到罗先生肯定性答复。

罗先生从离婚之后起采用现金支付、微信转账等方式向张女士支付抚养费至2020年6月,之后未再支付。因此,张女士要求罗先生支付罗小花自2020年7月至2021年10月的消费费用76101元,以及2017年10月至2021年10月罗小花四年生活费、兴趣班培训费等各项费用9.6万元。

法院一审审理后认为,抚养费数额应当具有合理性,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所支付的抚养费并非是子女花费的所有费用。张女士主张罗先生支付罗小花抚养费平均每月高达7000余元,结合当地物价水平,已超过抚养费承担的合理性,这些兴趣班的费用显然超出基本教育费用,不应被计算在教育费的范畴内。因截止到2021年12月,罗小花仍跟随张女士在重庆主城区居住、读书,法院遂判决被告罗某按每月2500元的数额标准向原告支付2020年7月至2021年12月期间的抚养费,共计42500元。日前,该案经重庆三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参与司法网拍竞得拍品悔拍被没收3万元保证金

在司法网拍中,竞价成功后又悔拍,是否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呢?答案是不行。日前,一竞拍人在参与司法网拍中竞得拍品后拒不缴纳尾款,福建省武平县人民法院依法将其竞拍保证金没收。

福建省武平县人民法院在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依法公开拍卖某公司机器设备,起拍价30.5万元,如要参与竞拍,需交纳保证金3万元,每次加价幅度3000元。此次拍卖引来4465次围观,113人设置提醒,26人交纳保证金参与竞买。

竞拍当日,23名竞拍人展开了激烈的竞争,先后加价共229次,延时142次,竞拍人卢某最终以140万元的最高价竞得拍品。然而在拍卖结束后,卢某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尾款,经法院联系要求其付清尾款后,卢某仍不缴纳。

依据竞拍规则,卢某交纳的3万元保证金予以没收,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并将禁止其再次参与竞拍。

法官提醒,司法拍卖是一项严肃的司法活动。执行财产公开拍卖前,执行法官要做很多前期工作,如果因为买受人不符合竞买资格或者悔拍致使拍卖程序不能实现,不仅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影响了司法权威,消耗了司法资源,属于扰乱法院司法工作秩序的行为。

司法拍卖有别于平台上的普通物品交易,没有试用期,更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广大竞买者在竞拍前,要结合自身情况认真考虑是否参与竞拍,及时与法官联系了解拍卖相关事项,切不可随意悔拍,以免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洗浴后摔倒受伤顾客自担四成责任

李某是某酒店的会员,一天她到酒店洗浴,出来后行至酒店大厅处时摔伤,经诊断其伤情为左股骨颈骨折及左肩关节扭伤等。李某自行支付了相关费用。

事后,她与酒店就赔偿事宜协商了一个月,但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李某遂诉至法院,要求酒店赔偿其医疗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医疗器具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费用共计21万余元。

李某认为,酒店提供的塑料拖鞋较小,自己穿着并不合适,在前台大厅结账时,因地面有液体,脚底打滑不小心摔倒,当时地上没有障碍物。而酒店不认可李某的说法,酒店员工出庭作证,指认李某摔伤时的位置在大厅台阶的附近,挨着饮水机,李某是踩空台阶摔倒,并提交了酒店大厅的照片。

北京市房山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员工与酒店存在利害关系,故对其员工的证言不予采纳。酒店不能提供事发时大厅的视频等影像资料,事后拍摄的大厅照片展示的大厅状况不能确认。酒店未能提供证据证明李某在酒店大厅摔倒完全基于其本人的过错或者李某本人存在主要过错。故基于李某在酒店大厅摔倒的事实,结合李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出入公共场合时,对自身安全亦有注意义务,应小心谨慎,保护自身安全的常识,酌定酒店对李某的损失承担60%的赔偿责任,李某对自身损失承担40%的责任。最终,法院判决酒店赔偿李某医疗费等各项费用共计12.6万余元。  王睿卿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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