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季张颖
通讯员 董晓菲
本报讯 在小区推进加装电梯过程中,楼栋业主一致同意并签字确认,然而在施工启动后,低楼层住户却又反悔并加以阻拦,因协商无果,其余业主一纸诉状将低楼层业主告上法庭。近日,崇明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这样一起案件,法院认为,被告方以影响房屋价格等理由反悔,明显有违诚信原则,损害了其他业主的利益,难以得到法律的支持。
原告王某等十余人与被告宋某等人系崇明区某小区A号楼的业主,其中被告宋某等为一楼业主。在该小区推进电梯加装工程后,该小区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申请加装电梯。
王某等人所在的A号楼全体业主在《多层住房加装电梯业主意见征询和协议》签字同意申请加装电梯,并全体业主还在《楼道加装电梯费用分摊方案》签名同意,并签订补充方案。原告王某等人为此按要求支付了分摊费用25万,第三人施工队也在之后正式进场施工。
然而就在施工过程中,因被告宋某等人却突然反悔并对施工予以阻拦,因双方协商未果,致电梯加装工程无法继续施工。
原告认为,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A号楼加装电梯程序合法、手续完备,被告在签字同意后又反悔并阻碍施工,侵害了原告合法权益,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宋某等立即停止对施工的妨碍。
对此,被告辩称,加装电梯对一楼的采光及未来的房屋价值均造成一定的影响,加之前期沟通过程中邻里态度不友善,故不同意原告诉请。
为高效化解矛盾、彻底解决纠纷,法院积极开展多元调解工作,通过电话、走访等方式,联系相关居委会、政府部门,了解到被告宋某等之所以阻止施工,主要是出于邻里态度不友善、担心房屋贬值等原因后,对双方当事人悉心释法说理,原、被告终于握手言和,在法院的主持下签订调解协议,目前,加装电梯工程已恢复施工。法官说法>>>
崇德修睦、包容互让是构建和谐邻里关系的重要条件。人们生活的距离越近,越需要包容和体谅。为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对方便住在高层的住户出行,尤其是老年人出行,具有重要意义。
安装电梯或许会给底层住户的居住环境带来一定的影响,但在整体不妨碍采光、通行、通风等相应权利情况下,无论从法律还是道义的角度,低层住户都需要一定的容忍度,应当给予其他业主安装电梯的便利。通过明确低楼层住户对加装电梯的适度容忍义务,既保障了高楼层住户的通行方便,又体现了和谐、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于维护团结互助的社区环境,营造和谐友爱的邻里关系具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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