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后危险驾驶 还闯入民宅闹事

法院:数罪并罚获刑6个月,处罚金4000元
上海法治报 2022年08月24日

□记者  季张颖  通讯员  高松

本报讯  酒后与朋友发生口角,听朋友说要找人来收拾自己,便借着酒劲开车上路,还深夜闯入对方民宅企图挑衅。近日,崇明区人民检察院对李某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危险驾驶罪向崇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最终法院认定李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对其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数罪并罚,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去年4月的一天晚上,李某同几个朋友一起喝酒,其间他一个人喝了四五瓶黄酒和十几瓶啤酒,带着浓浓醉意的李某和一起聚餐的朋友发生了口角,朋友说要叫施某来收拾他。听到这里,李某情绪越发激动,直接开车来到了施某家里,先是冲入位于施某家一楼对外出租的工人宿舍,吵醒睡梦中的工人,还掀开他们的被子,大声嚷着要找施某。见没人答应,又上到二楼施某和家人居住的房间,砸坏门窗进入到施某家中。

施某听到玻璃被砸碎的声音赶紧起床查看,发现自家二楼卧室和大门的玻璃被砸碎了,赶紧打电话报警。李某发现民警前来,赶紧驾车逃窜,后被民警追停。经鉴定,李某血液中乙醇浓度为1.69mg/m l,已属醉酒驾驶机动车,构成危险驾驶罪。

检察官认为,李某通过砸碎门窗的方法,非法进入施某家中,该行为侵犯了他人的住宅不受侵害的权利。根据相关司法解释,非法侵入住宅中的住宅即是刑法意义上的“户”,是指住所。承办检察官前往现场查看后发现,施某家房屋二楼是施某及其家人的日常住所,应认定为“户”,李某在未经施某同意的情况下,强行闯入施某的住宅,其行为已涉嫌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

近日,经崇明检察院提起公诉,上海崇明法院经审理后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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