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随着社会老龄化程度越来越高,老年人的赡养问题日益凸显。
俗话说,百善孝为先。赡养老人既是法定的义务,同时也必须基于孝心,而不能光靠法律的强制,或者赡养人之间擅自安排。
根据《民法典》,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可见法律所能做的,仅仅是强制成年子女以支付赡养费的形式履行义务,支付对象还必须是“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
此外《老年人权益保护法》也明确: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该法同时规定:经老年人同意,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赡养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和老年人的意愿。陈宏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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