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陈友敏 通讯员 胡明冬
本报讯“感谢执行法官,感谢宝山法院,这下我们终于能安心地回家过一个开心年了。”昨天,宝山区人民法院开展春节前涉民生专项执行行动,共向40名工人发放被拖欠工资。
去年11月17日,宝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调解书,上海某物流公司须支付戴师傅等40名工人共计230余万元工资。
本以为能够顺利拿到被拖欠的工资,但因2022年整体市场大环境的影响,物流公司的业务受到较大市场冲击,公司已负债累累,无力支付工人工资。
眼看农历新年将到,一年忙到头却拿不到辛苦钱的40名工人心急如焚。去年11月22日,戴师傅等40名工人聚集在宝山法院门口,希望法院能为大伙儿主持公道,将工资权益兑现。
收到现场反馈后,宝山法院立案庭庭长马建林与执行局副局长袁爱忠高度重视,两部门领导联合接待了工人代表。了解情况后,意识到这是涉及民生的大事,宝山法院立即行动,于次日对此批案件进行执行立案受理。
具体负责执行的干警张捷收案后,第一时间联系工人代表及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邓某。经了解及网络财产查询,发现被执行人目前负债较多,确实无能力支付这些工资,唯一可供执行的一笔款项是承接某水泥制品公司的运输费。但是,该应收的运输费因物流公司的其他民事纠纷,已被徐汇法院先行查封并处于执行阶段。
执行干警获此信息后,一方面,于当月25日赶往水泥制品公司,向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其保全该运输款;另一方面,于当月29日,由宝山法院执行局局领导带队,前往徐汇法院协调,希望能与徐汇法院协商查封顺序,保全该运输款。
徐汇法院执行局局领导了解情况后,同样迅速响应,召开协调会。经过商讨,徐汇法院决定配合宝山法院,依法优先解决工人工资,让出对该笔应收运输费的首封处置权。
在徐汇法院的大力配合下,水泥制品公司于去年11月30日接到徐汇法院书面通知,同意将运输费交宝山法院用于优先发放40名工人工资。
水泥制品公司收到通知后表示,其与物流公司所签合同为以“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并需物流公司先开具发票。
如果按照该合同约定,工人们势必要在此事上再耗费大量时间。为让工人在春节前顺利拿到工资,经过执行干警与水泥制品公司多次沟通协商,水泥制品公司同意以现金方式将运输费支付至宝山法院。2022年12月28日,水泥制品公司支付第一笔100万元运输费,剩余款项争取在春节前支付。
为了尽早让工人们吃上“定心丸”,昨天下午,宝山法院将已到账的100万元工资先行以现金支票的方式,发放给40名工人们,让他们能够安心过大年。
“拿到工资后,我要买乐高带回去给我孙子玩,他喜欢拼乐高,你看。”王师傅开心地拿起手机展示给记者看,分享喜悦。
据了解,宝山法院2022年执结各类执行案件9029件,执行到位金额9.5亿余元,同比上升10.8%。依法向社会公布失信被执行人5161人次,限制高消费7058人次,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采取罚款、司法拘留等措施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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