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淮安市近日制定印发《关于建立市本级公职律师统筹使用机制的通知》。这意味着,淮安市在江苏省内率先创设公职律师统筹使用机制,推进全市公职律师工作实现全覆盖。
公职律师指任职于党政机关或者人民团体,依法取得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公职律师证书,在本单位从事法律事务工作的公职人员。建立市本级公职律师统筹使用机制,旨在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快推进公职律师工作的部署要求,解决市直部分党政机关公职律师人才短缺问题,持续提升市本级党政机关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能力和水平。
根据创设的市本级公职律师统筹使用机制,淮安市已专门设立市级公职律师人员库。入库的市级公职律师由市司法局统一调配使用,为未配备公职律师的市级党政机关提供法律服务。截至目前,市级公职律师人员库成员共计166名,后续还将根据各有关单位取得公职律师资格人员的变化情况,每半年调整一次。
为推动公职律师统筹使用工作规范顺畅开展,淮安市对市本级公职律师统筹使用过程中涉及的使用申请、分流指派、对接使用、结果报备等制定了详细的工作制度,对经统一调配的公职律师具体可以从事的法律事务进行了明确。与此同时,在加强公职律师统筹使用工作保障方面明确:由市司法局具体负责指导协调公职律师的调配使用、业务培训、监督考核等工作;申请单位应为统一调配公职律师提供良好的办公场所、办公设备以及相应经费保障;公职律师所在单位应当支持配合本单位公职律师参与统筹调配使用,在工作调度、提供工作条件等方面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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