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益不好在家待岗 私自兼职是否合理

上海法治报 2023年01月17日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签的是劳务合同,也没有社保,前段时间公司以经营不好为由让我待岗。如今公司效益转好,还是没有通知我回去上班。无奈之下,我就在外又找了一份全职工作,并没有从公司离职。公司要求员工不能在外兼职,可待岗的收入实在太低。请问我这种情况是否违规?  董先生

【解答】

董先生,您好!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款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从该法律规定来看,法律并没有禁止劳动者同时在两家公司任职,但同时任职的前提条件是前单位必须同意,后单位必须知晓,否则,劳动者可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您的描述,公司明确禁止员工不能在外兼职,因此,您目前的情况存在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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