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一些观点冲突,对方伙同一些人在网上公开恶意辱骂我,说话非常难听,侮辱性极强,对我造成了很严重的精神创伤。对于这种网暴行为,我该通过什么样的方式维权? 林小姐
【解答】
林小姐,您好!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条规定:“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您可以通过诉讼维权,可以起诉实施侵权行为的网络用户以及网络服务提供者,也就是网络信息发布的平台,如果无法向法院提供实施侵权行为的网络用户身份信息,您也可以先起诉网络服务提供者,然后向法院申请调取网络用户的姓名、身份证号、地址、电话等信息,在法院调取后,再申请追加该网络用户为被告或第三人,或另案起诉。
SourcePh" style="display:no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