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网络水军”,更须斩断幕后推手

上海法治报 2023年0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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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连洲

据公安部网站消息,2022年,全国公安网安部门按照统一部署,紧紧依托“净网2022”专项行动,与有关主管部门密切协作配合,持续依法严厉打击整治“网络水军”违法犯罪活动,共侦办“网络水军”相关案件550余起,关闭“网络水军”账号530余万个,关停“网络水军”非法网站530余个,清理网上违法有害信息56.4万余条,取得明显阶段性成效,有效维护了网络空间秩序和群众合法权益。(1月13日中国新闻网)

“网络水军”有偿删帖等行为实际上就是操纵网媒和舆论,受负面新闻围困的单位或个人,拿钱“消灾”,推动网络舆论朝对自己有利的方向发展。从某种意义上讲,删除网帖负面信息的做法,与被曝光者恶意收购报纸如出一辙,实质就是操纵舆论,封堵言路。殊不知,“网络水军”有偿删帖等,不仅损害了网络媒体的正当权益,降低了网络媒体的影响度和公信力,也侵犯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破坏了公共舆论环境。特别是,删除涉及打击“假冒伪劣”和消费维权等信息,使那些不法商家得以规避管理风险、消除负面影响,同时也侵害了消费者的监督权。

鉴于此,2014年10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这一司法解释明确了网络敲诈、有偿删帖等互联网灰色产业的责任承担问题。其中规定,法院不仅认定“有偿删帖协议无效”,而且支持“权利受到侵害者依法替自己维权”。换言之,删帖委托人以及受委托删帖的网站,均要承担法律责任。

可见,打击“网络水军”,更须斩断幕后推手。首先,应提高《网络安全法》的执行力,尽快建立网站准入机制和淘汰机制,严格规范网站的运营流程、删帖手续和责任权限,依法约束网络公司的经营行为,一旦发现问题,应严肃查处,直至关闭网站或网络公司。同时,应建立规范的网络行业管理协会,加强网站内部的自律与管理,形成有效的内部管理机制和制度规范,防止网站为利所动、为权所用、为黑所控,成为某些利益集团和个人的违法工具。特别是,应强化相关媒体和社会公众的维权意识,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删帖者和背后“买家”的法律责任,消除“网络水军”恶意删帖的负面作用和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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