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 栖
北京同仁堂自康熙四十一年(1702)开张以来,经乐家数代人矢志不渝的努力,以“炮制必依古法”而著称,声名遐迩,顾客云集。当年民间流传着“都门药铺属同仁,丸散人人道逼真”的赞誉。近读光绪二十八年(1902)四月重刊的《同仁堂药目》,竟发现它曾与清政府联手,进行过两次打假活动。
第一次打假是在咸丰二年(1852)。京城有于姓兄弟俩纠集一些不法之徒,肆意制造假药,却私刻同仁堂铺字号,大批销售,这不止是误人病症,还玷污了同仁堂的形象。于是,同仁堂断然招贴:“本堂自康熙年间开张至今,选料精纯,配剂详慎,以此名驰四远,赐顾云集。乃有无耻之徒,偷刻本堂门票,造做假药,勾串客店会馆,谬称其药自本堂盗出,自甘认贼,减价骗人。历年以来,远近受其骗哄者不知多少,病人受此耽误者更不知多少。损人利己,大伤本堂修合济世之心。”是年三月初六,同仁堂向中城察院报案。庭审时,中城察院对票据、药物当堂呈验,铁证如山,遂将于大、于二等人枷号示众,并没收其所有财产。并于三月十一日,中城察院肃然告示:“如再有知法故纵仍蹈前辙,经该铺访知或别经发现,许该铺扭禀送院。本院定将该犯加重治罪,决不宽容。勿违,特示。”同仁堂第一次打假获得全胜。
隔了17年,同治八年(1869),同仁堂又不得不进行了第二次打假。
同仁堂开设后并无分铺。而同仁堂铺东乐孟繁和商人张志云却发现杨梅竹斜街开设了一家“同人堂”药铺,与“同仁堂”字号音韵相似,居然售卖假药。于是,同仁堂再次向中城察院报案。察院旋即开庭,定罪为“显系冒名影射,以假混真”,一体出示严禁,不准该铺营业,并将售卖假药者严拿查禁。是年三月初三日,察院向五城发布告示,称:“钦命巡视中城察院,为严禁晓谕事奉都察院札开准。……前来查,庸医杀人,实属无意为恶,若假药骗人,大有误损疾病之害。久干例禁,似此影射冒充字号,极应严行禁止。为此,示仰司坊即派干役并甲捕人等,随时访查,偿有前项私合伪药,假冒该商号票以及有意混乱该商字号各情,许尔等禀明立即严拿详城惩办,决不姑宽。毋违,特示。”之后,五城再也没有出现诸如“同人堂”的伪店。
同仁堂敢于运用法律的武器、利用政府的力量,与制售假药者和冒充字号者对簿公堂,以维护自身的权益和患者的健康,精神可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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