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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 2023年04月04日

约定超出服务范围

雇主要求难以满足

我是一名设计师,给业主做个人房屋设计,服务范围约定只出效果图和现场帮助施工交接,不需出具施工图图纸。后期业主以效果图不具备尺寸材料等为理由,要求我方退款,请问这合理吗?  甘先生

【解答】

甘先生,您好!据您所述的情况,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负担。就效果图是否需要具备尺寸材料等问题,首先需要根据您与业主所签订的服务协议中的相关约定来确定。若协议就此没有相关约定,则依据该条文第五项的规定,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因此,建议您可与业主协商,通过做好交接工作并且不影响施工的方式来解决业主提出的问题。

扫二维码多付钱

如何才能讨回来

我扫二维码的时候付错了款,当时没注意就走了,后来才发现付款的时候多加了个0。我通过微信客服联系对方,对方拒不承认此事,也不肯退款,还拒绝提供联系方式。而客服也不愿提供对方的任何信息。我去法院想通过诉讼方式来讨回钱款,但是法院要求我必须明确被告。可我现在什么都没有,就只有一个转账记录。请问我该怎么办?如何才能调查对方信息?  吴女士

【解答】

吴女士,您好!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因此,对方的行为构成不当得利,您可通过诉讼维权,但诉讼须有明确的被告信息,建议您聘请律师调取相关证据材料。

不得主张劳动权利

如此合同是否有效

我是一名主播,此前和一个直播公司签订了一份合同,当时并没有注意合同的抬头。后来,公司说这只是一份合作合同,并非劳动合同。合同里有一条是双方并不因此形成事实劳动关系,若我以此为由向公司主张任何劳动权利的,视为根本违约,公司发生的维权成本由我承担。但是后面又有一条,协商不成,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这份合同在我填的时候是空白的,里面的基本条例如收益等都没有约定。请问这份合同有效吗?我该如何维权?  付先生

【解答】

付先生,您好!依据您所述的情况,根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现公司主张你们双方的合同为合作合同,并非劳动合同,双方并不成立劳动关系。而判断是否属于劳动关系应从协议约定的目的和背景、合作内容、收入及结算来看是否能体现公司对个人的管理权。包括直播内容、时间、地点是否按照公司要求;个人收入的多少是否取决于公司,应区分约定利益分配与公司对薪资的管理权,如从人身依附性与经济上都无法体现双方之间具有劳动关系性质,则无法适用劳动法等相关法律保护权益。

关于填写合同时条款有空白的问题,可通过您和公司就协议的实际履行情况、惯例、双方再行协商或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予以明确。

员工打架受重伤

老板是否有责任

我是一家餐饮加盟店的老板,店里各类员工加起来有30多人。前段时间歇业时,几个员工因为言语冲突升级为斗殴,并在饭店里面大打出手,其中一名员工当场被打成重伤,如今还昏迷在病床上,打人者已经被司法机关带走。事发时我不在饭店。伤者家属认为是在饭店里发生的冲突,要求我承担部分赔偿责任。请问我是否需要赔偿伤者呢?  龙先生

【解答】

龙先生,您好!据您所述的情况,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九条的规定,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职责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据您所述,您店里的员工在歇业期间因为言语冲突升级为斗殴,并在店里面大打出手,事发时您不在店里,故员工因私人事情打架斗殴,您没有实施教唆、帮助等侵权行为,是不需要承当赔偿责任的。

小区内倒车发生事故

赔偿责任应如何认定

小区里有人把车停在非停车位,我从自家的停车位倒车出来,不小心碰到了对方的车,并造成损伤。这种情况是否该由我承担全责?我该怎么应对?  马先生

【解答】

马先生,您好!按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据您所述,您在行驶过程中擦碰到了非停车位上的静止车辆。该静止车辆是否为您的车辆驶出停车位留有充分的空间?如您的车辆驶离车位与擦碰该车之间存在必然性,那么该车可能存在一部分责任,应当报警,请交警进行认定。反之,若您在车辆驶离过程中,因自己操作原因发生擦碰,您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您可以找保险公司出险理赔,也可以与被擦碰车车主进行协商赔偿。

本版问题由特约上海江三角律师事务所王丹律师回答,仅供参考。金勇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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