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贩卖“笑气”赚快钱,获刑后他们笑不出了……

上海法治报 2023年04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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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人员指认被查获的“笑气”

□法治报通讯员  潘颖  法治报记者  徐荔

“笑气”,化学名称是一氧化二氮,是一种无色、有甜味的气体,严格控制下可被用于医疗麻醉和食品加工。因此,总有人以“笑气”不是毒品,吸食后还能使你放松、发笑为诱饵吸引年轻人尝试。

但事实上,“笑气”极具成瘾性和危害性,长期大量吸食会影响人体代谢,进而导致神经损伤,甚至会致残或因缺氧而导致窒息死亡。因此,如果被这昙花一现的“欢愉”所吸引,不仅有可能彻底丧失笑容,还有可能会有生命危险。

近期,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检察院就办理了两起非法经营“笑气”的案件,相关犯罪嫌疑人均已被判处刑罚。

利益所惑,勤恳“打工人”快速堕落

从勤勤恳恳的送货小哥,到非法贩卖“笑气”的犯罪嫌疑人,何为的变化发生在一年间……

何为学历不高,以前一直在老家做技工,后来到上海成为货运司机,他不怕苦不怕累,专跑夜班,只为能多赚一点钱。2021年夏天,何为意外接到了一单“外快”,来者是他上一单的发货人王老板。对方表示何为送货很快,以后想直接找何为帮忙送货。工作得到了肯定,何为很是高兴,而且如果不通过平台接单,他还可以多赚一点钱。因此,何为欣然接下了这个“私单”。

持续帮王老板送货四个月之后,王老板突然被公安机关抓获,有收货人提醒何为也要小心点,何为不明就里,并没放在心上。但很快,何为就被警方要求配合调查。此时何为才知道,王老板是做“笑气”生意的,而“笑气”属于危险化学品,不许私人贩卖。念在何为只是一个并不知情的送货员,且没有参与贩卖,公安机关对他进行严厉批评教育及相关法律普及后将他放行。

可惜的是,何为不仅没有抓住这次改过自新的机会,反而从中嗅到了“商机”。王老板被抓获后,许多下游买家失去了货源,而借由之前的送货经历,何为拥有这些人的联系方式。想着开夜车送货熬人又危险,但贩卖“笑气”却收益颇高,在利益的诱惑下,何为快速上手“笑气”生意。

为规避风险,何为使用母亲的微信和支付宝进行交易,并会提醒客户及时删除聊天记录。遇到新手,他也会抚慰对方,称“笑气”不是毒品,保证安全,并耐心教导对方吸食方法,“贴心”售卖工具,可谓不择手段。

2022年5月,何为被抓获归案。经审查,何为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经营危险化学品,累计销售额达40余万元,共获利8万元,情节严重。2022年7月底,松江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对何为提起公诉。2022年8月底,松江区法院依法判决何为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九万元,其退缴在案的八万元违法所得予以没收。

顺藤摸瓜,“同行”一起落网

从相信勤劳致富到非法生财,何为的转变令人惋惜。而同时期,梦想着以贩卖“笑气”轻松获利的不止何为一个。顺着何为非法经营案中显露的线索,警方调查到与何为在货运平台一起工作的同事韩浩也一直在贩卖“笑气”,松江区检察院随即对韩浩进行追诉。

起初,韩浩只是在老板手下打工,帮忙运送“笑气”。后来,韩浩的老板被公安机关抓获,韩浩的收入骤减,所以他开始单干。韩浩与何为在同一家货运平台工作,在何为“生意”起步时,韩浩曾帮他进过几次货。不久,何为找到了稳定的供货源后,韩浩就开始请何为帮忙进货。从运货平台到贩卖“笑气”,二人都是互帮互助的“同事”。

购得“笑气”后,韩浩就会将消息发布在朋友圈,自会有买家主动联系。接单后,韩浩先收钱,再联系快递把“笑气”送到买家手里。点点手机就完成生意,韩浩觉得这种方式相当轻松,可谓是“躺着就能把钱挣了”。

而在韩浩的诸多买家中,有一位李阿姨非常特别,不同于那些为了一时欢愉而激情下单的客户,李阿姨购买“笑气”则是因为她拥有自己的客户“市场”。

李阿姨从事家政工作,在帮几名吸食“笑气”的客户打扫房间后,她发现了“笑气”的不同寻常。时间久了,有一些客人还会把一些未吸食过的“笑气”小钢瓶交给她处理,李阿姨积攒一定量后,就把这些“笑气”卖给其他有需要的雇主。

但很快,李阿姨就不再满足于这样的小打小闹,她打听到韩浩等人处可购买“笑气”后,就开始“进货”,随后在做家政工作时送货上门给有需求的客户。“生意”比较火爆时,李阿姨还会叫“跑腿”帮忙送货。

起初李阿姨并不知道“笑气”不可随便贩卖,但一次次的买卖之后,从上下家躲躲闪闪的态度中,她逐渐明白自己没有经营资质就销售“笑气”的行为是违法的,但此时利益已经冲昏了她的头脑。

2022年6月,李阿姨被抓获归案。2022年7月,韩浩也落入法网。

经审查,李阿姨、韩浩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经营危险化学品,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中李阿姨累计销售额达38万余元,韩浩累计销售额达17万余元,均涉嫌非法经营罪。2022年9月底,松江区检察院对两人提起公诉。

2022年11月,松江区法院依法判决韩浩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五万元;判决李阿姨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两人违法所得均予以没收。(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检察官说法>>>

毒性堪比“毒品”,整治势在必行

“迷迷糊糊的,跟喝酒一样,但是比喝酒后迷糊的感觉更厉害些。吸笑气的那段时间感觉自己记忆力下降了,而且脚会发麻。直到现在记忆力还没恢复,脚还是有麻木感。”李阿姨的客户在作证时曾如此描述,即便已不再吸食“笑气”,这段经历对她身体造成的伤害却将长期存在。

近年来,“笑气”开始出现在酒吧、KTV等娱乐场所,被吸毒人员当作毒品的替代品。而因长期吸食“笑气”发疯、瘫痪甚至死亡的案例并不罕见,可见“笑气”的危害不容小觑。

值得注意的是,“笑气”位列《危险化学品目录》,属于国家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由安监等部门负责对“笑气”的生产、运输、储存等环节实施安全监管。如果没有取得专门的经营许可证私自贩卖“笑气”,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经营罪,按照法律规定可能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甚至可能被判处五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同时,《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中也有相关规定,即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对于吸食“笑气”或为了吸食而购买“笑气”的行为,也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以“非法使用危险物质”或“非法持有危险物质”予以处罚。

检察官表示,上述案例中,何为等人以营利为目的,在没有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资格的情况下,明知客户购买“笑气”是用于吸食,仍然大量出售,已触犯刑法,必须接受严惩。以“非法经营罪”对相关人员判处刑罚,将为其后的乱象治理提供模板,有助于对“笑气”货源的源头把控。

接下来,松江区检察院也将继续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不断强化与公安机关、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的协作配合,调查走访辖区内多家咖啡馆、奶茶店、酒吧等有可能使用“笑气”的商业场所,加强对“笑气”合法合理使用的监管,共同净化“笑气”市场。

检察官在此也提醒广大学生及青年群体,切勿听信不良卖家诱导,轻易相信这种能使人“兴奋”的气体是没有副作用的助兴剂。每个人体质不一样,对此类气体的敏感度也不一样,一旦吸食很可能对身体造成不可逆的伤害。

此外,私人买卖、运输“笑气”的行为很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商家一定要依法依规经营生意,切忌为一时之利以身试法,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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