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记者 季张颖
“被告人,你最后还有什么要向法庭陈述的?”
“我深知自己已经触犯了法律,恳请法庭能够对我从轻处罚,我会好好改造,出来重新做人……”这一刻,站在被告人席上的冯某想到了身在农村的父母和没有收入的爱人,而此刻的结局,亦是这个年轻人为了所谓“暴富”的梦,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公司钱款370余万元而走上的歧途。
近日,徐汇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一审以职务侵占罪判处冯某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2万元。
发现货款收取漏洞
90后男子为暴富“冒险”
冯某中专毕业,早年来沪打拼,入职上海本地一家生鲜电商企业,担任销售一职,负责对外寻找客户,向客户销售礼金卡、礼品券及实物产品。
起初冯某也是踏踏实实,然而工作了一段时间后,年近三十的冯某发现自己却存款寥寥,这让他焦虑万分,对于“暴富”的渴望充斥心头。由于平时花钱大手大脚,各种借款平台借了不少,再加上销售待遇并不稳定,满足不了冯某的高消费欲望,这让他心生“冒险”的想法。
2019年5月下旬,冯某意外发现公司销售可先收取客户货款再付进公司的不成文规定中有漏洞可钻。
“如果我伪造一个客户公司的印章与本公司签订购卡合同,不就可以空手套白狼把货款揣进自己兜里了?”在庭上,冯某交代,正是因为被暴富冲昏头脑,自己在那个情境下选择了铤而走险。
冯某交代,自己随后先在网上找人私刻某财务公司公章,按照模板合同伪造礼金卡销售合同,并盖上假公章,之后用假合同申领礼金卡与签收单。“因为电商公司允许销售员代客户签收,我就代签后把假合同交给财务,开通礼金卡。”
冯某在庭上交代,待礼金卡能正常使用后,自己就再联系黄牛低价出售。为了不被公司发现,冯某把每张卡的大部分收益都转给公司,自己只留“小头”,用于个人消费和还债。
即便如此,电商公司还是发现财务公司部分货款没有进账。2021年初,电商公司终止了与财务公司的业务,并安排冯某带着催款函前去催款。已尝到甜头的冯某不甘心就此“收手”,一边拿着伪造的限期还款承诺函搪塞公司;一边如法炮制伪造另外两家公司的公章,继续骗领礼金卡卖给黄牛。财务公司的货款到期仍未支付后,电商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财务公司收到诉状后与电商公司取得联系,至此“内鬼”冯某浮出水面。
深藏3年内幕被揭开
法庭上演唇枪舌战
在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发表了公诉意见。公诉人认为,冯某作为公司销售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伪造相关的购买礼金卡单位的印章,与公司签订虚假合同,进而套取公司的礼金卡,并对外向黄牛出售,以此占有相应的货款。
“根据刚刚的庭审调查,现在能够查明冯某非法侵占的金额为370万余元,数额巨大,应当以职务侵占罪追究。冯某在案发以后能够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进行相应从轻。同时被告人也认罪认罚,可以获得相应的从宽处理。”
冯某的辩护人对公诉机关认定的罪名没有异议,但辩称,被告人在其人身自由并未受到限制,主动到案接受调查,表明其具有认罪悔改、接受惩罚的主观心态,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同时,冯某也表示愿意退回款项,目前冯某名下的银行卡内有32万余元,这是其向朋友借到的款项而非赃款,虽然退回的数额对于公司遭受的损失来看,只是杯水车薪,但这充分说明被告人冯某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且想挽回公司损失。”辩护人希望法庭对被告人从轻判处,给其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徐汇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告人冯某身为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公司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应予处罚。冯某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冯某犯罪后能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可以从轻处罚,冯某在法庭审理阶段主动退缴违法所得,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终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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