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氰化物毒杀狗并售卖 获刑1年3个月

上海法治报 2023年04月25日

□记者  陈友敏  通讯员  黄诗原

本报讯  近日,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审理了一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被告人刘某某用含有氰化物的饵料毒杀狗,进而将其屠宰销售,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并处罚金。

2022年9月起,刘某某网购了一批鸡骨头、吊钩等工具,找到有狗出没的地方,采用抛撒含有氰化物饵料的方式毒杀狗,随后将被毒杀的狗带到其租赁的葡萄园中屠宰存放,并对外销售供他人食用。

同年11月,刘某某在葡萄园内被抓获,同时,民警现场查获,已屠宰存放于冰柜内的狗肉1332斤,毒狗用饵料鸡骨头1袋。

经检验,上述查获的狗肉及鸡骨头中均检测出氰化物成分。氰化物是一种剧毒物质,急性中毒可导致头痛、抽搐,甚至可能导致死亡。

刘某某到案后,公诉机关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向上海铁路运输法院提起公诉。

经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某的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其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愿意接受处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依法判处被告人刘某某有期徒刑1年3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查获的有毒、有害食品,及供犯罪所用的财物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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