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夏天 通讯员 蒋芸芬
本报讯 一仓管员监守自盗,偷公司库存商品后以更低价格和虚构来源卖给公司业务员,利用他们的渠道出货,而公司成了双倍冤大头。日前,松江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刘某提起公诉,今年4月21日,法院依法判处刘某有期徒刑1年3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2022年9月底,松江一家酒业销售公司接到一笔大生意,要为客户配送一批白酒,可就在此时,负责看守白酒仓库的管理员刘某却支支吾吾地表示仓库里该品牌的白酒库存不够了,无法发货。根据销售记录,仓库库存明显充裕,怎会不够呢?面对公司负责人的追问,刘某终于说了实话,原来,是他监守自盗偷走了仓库的白酒。
经过反复追问,刘某才交代,他将这些酒直接卖给了自己公司的业务员。每次业务员到仓库提货时,刘某就借着帮忙搬运的机会,将他从公司仓库偷出来的白酒放到业务员的车上,因此没有留下任何可疑的监控记录。
“他卖的酒每箱比公司便宜100元,他当时告诉我,这是厂家那边的业务员手头多出来的白酒,委托他代销的,所以便宜,他保证质量和来路都没问题。而且他经常找我们借钱,好像经济压力比较大,所以一直拜托我帮帮他。”自2021年10月起就从刘某处购买白酒的业务员梅女士表示,自己最初出于好心买过几次,发现酒的品质确实没有问题,而且公司盘点也没有发生过异常,所以打消了心中的疑虑,长期从刘某处买酒。
据刘某交代,公司每类酒品各有对应的仓库管理员,其中他独自负责白酒仓库,同时,尽管公司财务每个月会到仓库来盘点,但只需用空纸箱将仓库货架摆满,财务清点时就无法发现端倪。当时的刘某正因为妄想一夜暴富而将所有存款投入彩票购买,手头十分拮据,所以,在发现这一管理模式有可乘之机后,立刻着手实施了犯罪。
今年3月,该案移送松江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对刘某与两名业务员的交易记录进行仔细审查,却发现每笔的单价并不相同。对此,刘某解释:“仓库库存多的时候我就多偷一点,库存少的时候就少偷一点,如果因为偷得太多,仓库的白酒不够发货了,我就以自己有需要为名再找业务员买回来。这次案发前,我也找过他们,但他们手里也没货……”但是,这种情况下,刘某一般不直接付款,而是在此后的交易中从业务员给他的货款中抵扣,是以造成了付款金额的差异。
经仔细核算,刘某2021年10月至2022年9月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偷拿该公司白酒并销售给两名业务员,销售金额共计37万余元,该行为已涉嫌职务侵占罪。日前,松江检察院依法对刘某提起公诉,今年4月21日,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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