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主办、中国政法大学承办的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2022-2023年会暨“高水平对外开放与国际经济法新征程”研讨会召开。有专家指出,通过推动中国国际法的理论和实践创新,为国际法治提供中国立场和方案,实现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
国际经济法的特征与前景
浙江大学国际战略与法律研究院院长、文科资深教授王贵国从国际经济法的立法基础出发,阐述了当代国际经济法的特征与前景。他表示,随着科技发展,跨国交易呈现出全球化趋势,全球化最重要的基础之一是世界上主要国家均实行市场经济制度。
其次,国际经济法主要有以下两个特征:第一,国际经济法与国际公法、国际私法之间相互关联。第二,所有的国际法的原则、规则均来自于国内法,且国际规范与国内规范互为补充。最后,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与《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紧密相连,具有重要意义。
国际投资和碳排放政策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院长、教授孔庆江以《国际投资和碳排放政策》为题发表演讲,主要阐述了碳排放政策与外资准入的关系,应对气候变化的碳排放政策,碳排放政策对外资企业的影响以及碳排放政策与投资利益的冲突四个方面的内容。他表示,以经济增长为依规的对外投资模式可能对自然环境带来严重破坏,为了应对日益恶化的全球变暖,各国通过国内法或者国际协定,单独的或者集体的承诺减少碳排放,以减缓气候变化。
他介绍了两种针对气候问题提出的碳排放政策:一是对高碳排放产业实施限制,二是对可再生能源、可再生能源产业提供激励。碳排放减排目标越高,政策措施力度就越大,外资受到的影响就越大。就碳排放政策与投资利益的冲突问题,他介绍了投资者挑战碳排放政策所依据的投资协定具体规定以及这些规定可能带来的问题,并提出了解决路径。
国际法守正与创新的实现途径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院长、教授赵骏从“为什么、是什么、怎么办”三方面论述了国际法守正与创新的必要性、基本内涵及实现途径。
首先,在“两个大局”时代背景下,国际法成为大国发展的制度重器,国际新领域法律问题不断产生,国际法的守正与创新非常必要且重要。
其次,需要全面把握“守正”与“创新”的深刻内涵与辩证关系,应坚守在实践当中行之有效的好制度,并根据实践变化和趋势,加强精准国际制度供给。
最后,要做到宏观有思路、微观有举措:宏观层面,要正确处理新、旧制度之间的关系,要促进国际法治和国内法治的良性互动,要透过历史考察他山之石和前车之鉴;微观层面,要突出把握“领域、形式、时机和过程”四个关键词。通过推动中国国际法的理论和实践创新,为国际法治提供中国立场和方案,实现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 (朱非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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