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夏天 通讯员 张呈
本报讯 “好奇”和“帮某适”哪种尿不湿好,消费者们各有选择。但若网络主播在公开带货时“踩一捧一”,声称“好奇渗透性很差,吸水性真的很不好用”,就涉及了法律责任。近日,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杨浦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商业诋毁纠纷案,一审判决被告某网络科技公司刊登声明、消除影响,赔偿原告金佰利中国公司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20万元。
金佰利中国公司从事个人健康护理用品、家庭生活用纸等业务,先后经授权获准使用注册于第5类失禁用尿布、吸收式失禁用尿布裤等商品上的“好奇”“HUGGIES”等商标。“Huggies好奇”品牌纸尿裤是金佰利旗下的明星产品之一,作为品牌经营方的该公司也为其投入了不少广告宣传,有着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和网络销售量。
淘宝直播账号“雪梨_Cherie”有1700多万的粉丝,由杭州甲网络科技公司注册,由杭州乙电子商务公司运营,朱某某系杭州乙电子商务公司的主播。2020年“双十一”期间,杭州乙电子商务公司组织了“雪梨双十一母婴超品日”直播活动,直播观看人数超过1450万,直播中有关于“帮某适拉拉裤”的推荐,就观看直播的网友提出“好奇品牌便宜”的问题,朱某某作为主播,发表言论“有人说好奇便宜,我跟你说,好奇就是不好”,该言论发表完毕其身旁工作人员立刻对其作出捂嘴动作(但随即放开),随即朱某某表示“我们在选每一个品牌的时候都会严审,我说实话……如果你用过帮某适你就知道,真的,我对比过其他的尿布,就是那个渗透性很差,吸水性真的很不好用……”
金佰利中国公司认为主播朱某某的前述言论对该公司构成商业诋毁,故将朱某某及其背后的两家公司均告上法庭,要求被告刊登声明消除影响、赔偿损失。
上海杨浦法院经审理认为,朱某某作为淘宝直播账号“雪梨_Cherie”的直播人员,在对“帮某适拉拉裤”商品直播推介过程中,发表“好奇不好”的言论且随后表示“对比过其他的尿布,就是那个渗透性很差,吸水性真的很不好用”,上述言论起到对“好奇”品牌评价的作用,而“不好”一词显然属于负面评价,可以被受众引申理解为质量、品质、体验等等方面存在不足。并且,主播在发表“好奇不好”后随即提及“比过其他的尿布”“渗透性很差”,也容易导致观众在一个连续对话场合,将“好奇不好”的原因同“渗透性很差、吸水性不好”相联系,容易导致观众形成“好奇”品质不好的结论。故该言论系对竞争产品作出误导性评论,构成商业诋毁。
被告杭州乙电子商务公司作为直播活动的运营者,对其主播的商业诋毁行为承担责任。被告杭州甲网络科技公司作为该账号的注册者,应知晓直播活动存在对他人造成损害的风险,但其仍将直播账号交他人使用,故应对杭州乙电子商务公司承担连带责任。遂判决被告刊登声明、消除影响,赔偿原告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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