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家讲谈

上海法治报 2023年05月23日

事由:

5月16日,杭州市有6人因参与聚众淫乱被处罚,该行政处罚决定书被公示于浙江政务服务网后,引发网络关注。在6人共6份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均公示了被处罚人的完整姓名,还列出了违法细节以及现场收缴的相关物品清单。(5月21日央广网)

百家讲:

虽然《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了行政处罚决定应该公开,但这只是为了满足行政公开的要求,也是为了社会公众能够更好地监督行政机关执法,而非通过公开当事人身份信息这一手段降低社会公众对当事人的评价,以达到声誉罚的目的。如果要对当事人进行声誉罚,应该采用警告、通报批评等声誉罚手段。

正如有专业法律人士指出,在杭州市6人因参与聚众淫乱被处罚案中,行政机关在公开处罚决定书时,将被处罚人的性取向信息公之于众。这一做法,很可能触犯了相关法律法规对于个人隐私的保护。公开这类信息,不仅可能导致被处罚人在社会舆论中受到非议,还可能给他们的生活、工作带来不必要的困扰。

执法机关应依法精准发布行政处罚信息,既要曝光违法案件,又要切实维护当事人的隐私信息。如此,才能在维护社会秩序的同时,确保个人权利得到平衡和尊重。

——沈峰

事由:

在一家民营门诊部做完取环手术后,陶翠翠(化名)怀疑自己遭遇了“医托”,并认为该门诊部存在过度治疗、乱收费等乱象。而在质问医院工作人员时,她还遭到辱骂。(5月21日澎湃新闻)

百家讲:

“医托”忽悠病患,与诈骗无异,而且骗的大都是老年患者的救命钱。再者,“医托”将患者骗至无良医院,就会产生一系列的问题,比如过多检查、过度诊疗,轻则多付点费用,重则延误病情。可见,“医托”忽悠病人,等于谋财害命,必须坚决、持久地予以打击。对此,地方政府应以患者利益为中心,以保护医患双方权益为重点,拿出具体的行动方案,协调各部门做到职责分明,形成执法合力,大力规范净化医疗市场。

治理“医托”乱象,需要监管合力“托底”。换言之,要从根本上解决“医托”问题,还须从完善相关法律入手。目前我国关于惩罚“医托”的法律还属空白,即使有证据将“医托”绳之以法,也无法可依,形成了抓了放、放了抓的恶性循环。因此,立法是目前的关键,填补法律这部分的空缺,让执法人员在办案时有法可依,才是铲除“医托”毒瘤的利剑。同时,相关部门要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意识,建立反馈机制,合力追究涉案单位及人员的法律责任。比如,对于非法雇佣“医托”的医院、诊所,严厉查处,直至吊证取缔。  

——汪昌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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